更新时间:2022-06-13 22:20
萍乡市无线电管理局前身为萍乡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萍乡市无线电管理局是主管无线电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是国家无线电管理法规的执法主体。负责全市频率管理,无线电设备的研制、生产、销售、设置使用的管理,无线电监听、监测、保护合法用户权益等行政执法工作。
近年来,为了搞好我市的无线电管理工作,主要加强了无线电基础设施的建设,完成了无线电管理法规的宣传、无线电台站核查、取缔大功率无绳电话以及确保民航通信安全顺畅等任务,维护了萍乡空中电波秩序,为萍乡的经济建设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1、贯彻执行国家无线电管理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
2、制定地方无线电管理的具体措施。
3、协调处理本辖区内无线电管理方面的事宜。
4、根据审批权限审查批准无线电台(站)的建设布局和台址,指配无线电频率和呼号、核发电台执照。
5、负责本辖区内无线电监测和干扰查处。
6、征收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7、完成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