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23 17:23
营口卷烟厂位于渤海之滨、辽河入海口处,始建于1909年,曾多次跻身全国工业500强之列。企业年卷烟生产能力30万箱,2000年通过ISO9002国际质量体系认证。一个重现风采的老国企,一个誉满辽沈的新品牌,这就是营口卷烟厂和它生产的卷烟“人民大会堂”。
进入新世纪以来,营口卷烟厂以市场为导向,集全厂之力实施创名牌战略,使重新改造开发的“人民大会堂”卷烟迅速红遍辽宁,走向全国。
2001年,软包“人民大会堂”在全国卷烟产品质量统检中,荣获最重要的感官评吸第一名。2002年,黄盒“人民大会堂”又在此项统检中荣获综合得分第二名。“人民大会堂”被评为新世纪辽宁第一个全国优等品卷烟,这是北方卷烟企业自建国以来创造的最好成绩。
1999年上市仅销1140箱的“人民大会堂”,2002年销量已突破3万箱,企业单箱税利达2815元,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实现税利6.3亿元,同比净增3.8亿元。在全国烟草行业综合经济效益排序中,营口卷烟厂的名次从上年的73位提升至40位左右。2001年,工厂尚未进入辽宁国企纳税50强,2002年一跃排名13位,成为地方经济强劲的增长点。今年前6个月,创利税又达5亿元以上,预计全年可实现利税超过8亿元。“人民大会堂”还被评为“辽宁省地方精品”、“辽宁省著名商标”,被省政府列为礼品用烟和招待用烟,2001年被国家工商总局授予“重合同守信用企业”。为了答谢家乡人民始终如一的支持与厚爱,工厂近年用于公益活动和回报社会的资金已超千万元。2003,“人民大会堂”品牌价值为17.09亿元,列全国最有价值品牌第25位,是辽宁省9年来唯一一个列入最有价值品牌榜的产品。
1934年,英启东烟草股份有限公司在营口施工建厂;
1935年投入生产;
1938年,称启东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印刷厂;
1939年,称启东烟草公司营口烟厂;
1941年,启东烟草公司营口烟厂由日本人接管,改称满洲中央烟草株式会社;
1945年,日本战败投降后,改为启东烟草股份有限公司营口烟厂;
1948年,营口解放后,工厂停止生产,由英国人代管;
1952年4月,启东烟草股份有限公司营口烟厂,由营口市政府接管,改为地方国营营口烟厂,即现在的营口卷烟厂;
2003年12月22日,红塔辽宁公司正式挂牌成立,成为辽宁烟草发展史上的一个转折点。新成立的红塔辽宁公司,由辽宁省烟草专卖局(公司)以沈阳、营口两厂净资产出资,占49%的股份;红塔集团以货币及其他资产出资,占51%的股份。
2005年,启动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营口卷烟厂“十五”后期技术改造项目;
2010年,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营口卷烟厂“十五”后期技术改造项目竣工通过国家验收。
国家烟草专卖局于近期组织召开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营口卷烟厂“十五”后期技术改造项目总体竣工验收会议,会议由规划、安监、环保、消防、卫生等相关部门并聘请相关专家组成验收组对项目现场验收。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检查及相关材料审查验收组一致通过验收。
营口卷烟厂“十五”后期技术改造项目总投资5.8亿元,从2005年开始立项到2010年配套工程全部竣工,历时4年零4个月。改扩建了联合工房、办公楼、锅炉房、污水处理站、废品中转站、消防水池、自行车库等10个单体建筑,改造面积1万余平方米,建成了花园式的工厂。新建一条6000kg/h制丝生产线,形成了从制丝工序到装箱工序的完整自动化生产线。
通过技术改造,提高了企业工艺保障能力与能源利用率,也改善了企业的生产作业环境,同时减少了各项污染物的排放。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20号
邮编:115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