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8-06 11:08
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49年,法院地址沿海产业基地新联大街147号。全院在编干警185人,在编干警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98.9%,其中硕士21人,占总人数的11.1%。
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座落于营口市宽敞美丽的金牛山大街,它成立于是1949年,和共和国一道已走过了六十五个春秋,历经了六十五年的风雨沧桑。六十五年来,营口中院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不断发展壮大,归功于党委的正确领导、上级法院有力指导、有关单位的关心支持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近年来,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省委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等领导多次莅临营口法院视察指导工作,对法院的各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全院干警在为实现法院建设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多年来,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院党组和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丰硕成果,多个集体和个人分获国家级、省级和市级荣誉。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作出《关于向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学习认真做好涉法上访工作的决定》,营口市委作出《关于向营口中院学习的决定》。李克强、刘云山等领导同志均多次就营口中院的有关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并给予充分肯定,新华社、《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经济与法》、《法治在线》、《焦点访谈》等新闻媒体对营口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进行过多次报道。
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现设有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赔偿委员会,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含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执行三庭),办公室、人事科、宣教科、计划财务装备科、机关党委、研究室、监察室、督查室、法官培训学校、老干部科、技术科、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警察支队共计26个部门。
近年来,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获得“全国集中排查化解重信重访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扫黄打非办案有功集体”。中院立案二庭、刑一庭及刑二庭获得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先进单位称号。辖区鲅鱼圈区人民法院于2006年、2010年两次荣获全国优秀法院称号,2011年荣获第二批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称号;大石桥市人民法院盖龙同志荣获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模范法官称号,被中央政法委授予全国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盖州市人民法院孙崇亮同志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此外,全市法院多个集体和个人荣立一、二、三等功。
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郝熠
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晓强
沿海产业基地新联大街1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