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8-08 19:37
该书刻于同治三年,五年发行,故有“同治五年谕”。该书是两千多年来我国农垦经验的总结,是我国古代论述屯田的最系统、完整的著作。今据同治三年成都枫林黄氏家刻本整理。
清·黄辅辰
清
黄辅辰,字琴?乌,贵州贵筑(今贵州省贵阳市)人,原籍湖南醴陵。道光十五年进士,授吏部主事。后历任山西冀宁道道员,曾主持陕西屯政,授陕西盐法道,任西安等七府州属营田事。该书分内、外篇。内篇为成法,包括榜谕、核田、勘丈、招垦、授田、限期、牛种、富民、专官、筑堡、设长、起科、丁徭、任人、守法、劝惩、水利等;积弊,包括不清其源,不务其实,轻委、推诿、勘丈、奸民猾吏、里长粮差、赏田官田、捏报垦荒、私售营田、土客不安、田赋不均、喜事畏事、期效太促任人不专等。外篇为附考,包括尺度、辟荒、制田、堤堰、沟洫、凿池、穿井、粪田、播种、种法、种蔬和杂植。另有总论一篇。
同治三年成都黄氏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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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诡寄也:田多者恐役重诡寄於乡官吏承;暨贫户下则文武职之寄庄而仍不出於本邑之内巧为隐托而以邻为壑。
在唐则李袭誉筑雷陂勾塘以溉田长孙祥破白渠碾磨以导水。
又坚持初志能耐烦劳。有益於民生之事不以小而忽不以难而阻。精神处处周到即处处造福矣。(陈宏谋《培远堂集》)○劝惩
凡垦荒除禁地及因事故例载封禁外值有古冢周围四丈以内不得开垦。
又堤水岸式:高一尺(以平水为定高下加减)基阔八尺面阔四尺谓之平陂岸。其内有丈许者稍低可植桑麻谓之抵水。环圩植茭芦谓之护岸。遇边湖边荡砌以石块谓之挡浪。又於圩外一二丈许列栅作埂植茭树杨谓之外护。(《吴江志》)
葑田:东坡开杭之西湖谓“水涸草生渐成葑田”。亦名架田缚木为田邱浮系水面以葑泥附架上而种艺之随水高下自不浸。亦宜种黄,无旱潦之灾。
凡作弊者惟至贫之户至弱之民受害至深。其情不能上达至不得已而逋逃则相谓为奸伪。官亦视为不安本分之民而贱之恶之而不谅其轻去其乡之何以故。
曰“截票列徵银之数分为十限完则截之。其票钤印中分官民各执其半即串票也。(顺治十年行二联。康熙二十八年乃用三联、一存官、一付役应比一付民执照。)
蓄种者当以六七月种来年四月收。若春种亦生苔。秋种根短小均止可供食。
种脂麻即胡麻。二三月为上时四月上旬为中时五月上旬为下时。月半前种者实多而成;月半後种者子少而多秕。种欲截雨脚若不缘湿不生。一亩用子二升。漫种者先耧耩然後撒子。耧耩者炒沙令燥和半之不和沙下不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