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7 16:42
萩芦镇,隶属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地处涵江区中北部,东南与江口镇接壤,南与梧塘镇为邻,西接白沙镇,西北连新县镇,东北与福清市为界,全镇行政区域面积85.7平方千米。截至2019年末,萩芦镇户籍人口28809人。
宋元代,属武化乡兴教里和唐安乡待贤里。
明清代,属莆田县三区待贤里、兴教里。
民国时期,属莆田县广业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属莆田县新县里、待贤区、十二区、十一区、涵江区。
1958年,属莆田县涵江公社。
1965年,由涵江公社析出,成立萩芦公社,属莆田县。
1984年,萩芦公社改为萩芦乡。
1992年,乡改镇。
2002年5月,萩芦镇划归涵江区管辖。
2011年末,萩芦镇辖萩芦、东张、双亭、洪南、崇圣、崇联、崇福、林美、潭井、深固、友谊、南下、利东、官林、梅洋、洪里、樟洋、水办、晏井、枫山20个村民委员会,下设207个村民小组。
截至2021年10月,萩芦镇辖20个行政村,镇人民政府驻萩芦溪畔崇圣村半南东路189号。
萩芦镇地处涵江区中北部,东南与江口镇接壤,南与梧塘镇为邻,西接白沙镇,西北连新县镇,东北与福清市为界,全镇行政区域面积85.7平方千米。
萩芦镇地形由山地、丘陵和河谷盆地组成。地势西北高、东南低。主要山峰为戴云山支脉,境内最高峰双鬓山位于晏井村,海拔630米;最低点位于深固村地段的下潭溪沿岸,海拔50米。
萩芦镇属南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夏无酷暑,冬无严寒,季风气候明显,雨、旱季显著,常年气候温和,日照充足,雨量充沛。年平均气温20.3℃,年均日照1970小时,年平均降雨量1300~1500多毫米。
萩芦镇境内河道属萩芦溪流域,萩芦溪是莆田三大溪流之一,自西北向东南贯穿全境,镇区内干流长13.93千米,流域面积23.03平方千米,占总流域总长度22.46%、总面积3.7%,河道平均坡降5.8%。
萩芦镇的主要自然灾害有台风、洪水、山体滑坡等。台风灾害年均发生3~5次,主要发生在6~10月,最严重的一次发生在1999年10月9日。
2011年,萩芦镇有耕地面积1.59万亩,人均0.56亩;可利用草地面积71.1公顷,林地面积6604.1公顷,其中生态公用林面积1703.8公顷,用材林面积2833.7公顷,经济林2066.7公顷。
2011年末,萩芦镇辖区总人口2.85万人。总人口中,男性14269万人,占50.1%;女性14231万人,占49.9%。14岁以下14269人,占14.7%;15~64岁21843人,占76.6%;65岁以上2469人,占8.7%。人口全部为汉族。2011年,萩芦镇人口出生率为10.78‰,人口死亡率为7.39‰,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39‰,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333人。
截至2017年末,萩芦镇常住人口20790人。
截至2019年末,萩芦镇户籍人口28809人。
2011年,萩芦镇财政总收入0.16亿元,比上年增长35.3%。从各主要税种看,完成营业税0.012亿元,增值税0.04亿元,企业所得税0.093亿元,个人所得税0.015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77.7%、14.8%、14.8%,农民人均纯收入5761元。
截至2019年末,萩芦镇有24个工业企业,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的超市或综合商店27个。
2011年,萩芦镇农业总产值达1.96亿元,比上年增长8.89%。
萩芦镇的粮食作物以水稻、大小麦为主。2011年,萩芦镇生产粮食6154.37吨,人均216千克,其中水稻5716.4吨。主要经济作物有蔬菜等。
截至2011年末,萩芦镇累计造林1300公顷,林木覆盖率76.4%。
2011年,萩芦镇水果种植面积3000公顷,产量1.2104万吨。主要品种有枇杷、龙眼、香蕉、橄榄、葡萄等。
2011年,萩芦镇有大型农业机械210台(辆)。
2011年,萩芦镇工业总产值达到3.4亿元,比上年增长26.9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家,职工255人,实现工业增加值1.05亿元,比上年增长30.77%。
2011年末,萩芦镇有商业网点600个,职工3100人。
2011年,萩芦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1.5亿元,比上年增长10%;城乡集市贸易成交额0.11亿元,比上年增长1.5%。
2011年,萩芦镇电信业务收入303万元。
2011年,萩芦镇境内有202省道9.6千米;湄渝高速境内长9.86千米,有县道大江线、南坛乡道,共25.659千米,通行政村村道77.36千米,合计122.479千米。
2011年末,萩芦镇有道路总长度122.479千米,人均拥有道路长度4.39米;道路铺装面积734.9平方千米,人均拥有道路面积0.02569平方千米;桥梁36座,总长度3.06千米。
2011年末,萩芦镇有公共图书室16个,藏书22000册。
2011年末,萩芦镇有幼儿园(所)12所,在园幼儿503人,专任教师27人;小学12所,在校生1081人,专任教师121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中学在校生461人,专任教师75人。
2011年末,萩芦镇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40个,卫生院1个,村卫生所20个;有病床30张,每千人拥有医疗床位0.11张,固定资产总值3230万元。有专业卫生人员17人,其中执业医师6人,执业助理医师4人,注册护士6人,平均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0.57人、执业(助理)医师0.33人、注册护士0.2人。
2011年,萩芦镇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2.2188万人次,住院手术30台次,出院病人0.0121万人次。
2011年,萩芦镇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为14例,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均为10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2.8万人,参合率93%;孕产妇死亡率为零,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婴儿死亡率、新生儿死亡率分别为3.32‰、3.32‰、0。
2011末,萩芦镇有体育场22处,75%的村安装了健身器材。农村业余体育活动广泛开展,活动项目从传统的车鼓表演,十音八乐,发展到篮球、乒乓球、广场舞等项目。
2011末,萩芦镇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297户,人数741人,支出65.8万元,比上年增长19.4%,月人均74元,比上年增长19.4%;农村五保集中供养4人,支出1.6万元,比上年增长20%;农村五保分散供养39人,支出8.98万元,比上年增长20%;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849人次,共支出2.55万元,比上年增长2.53%。
2001年末,萩芦镇共有线广播站20个,广播喇叭80只,通响率100%,广播综合覆盖率100%。有线电视用户2900户,其中数字电视用户2700户,电视综合覆盖率100%。
2011年末,萩芦镇有固定电话用户0.35万户,移动电话用户1.27万户。
2011年末,萩芦镇有总容量4万千伏安,高压输电线路2条,总长度90千米,用电负荷5000千瓦。年售电量累计完成0.4亿千瓦时,综合电压合格率99.9%,供电可靠率99%。
2011年末,萩芦镇有公园2个,公园面积2.3公顷;园林绿地面积1.9公顷,其中公共绿地1.5公顷,绿化覆盖率79.0%。
2011年末,萩芦镇自来水厂1座,铺设干线水管3.2千米,生产能力45000吨/日,年工业用水292万吨、生活用水681万吨,居民自来水普及率100%。
萩芦镇因境内有萩芦溪得名。
萩芦镇的崇圣宫元宵圈灯被列入莆田市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
萩芦镇境内名胜古迹有”未有兴化,先有崇圣”传说的崇圣宫;有”晚清御史第一人”之称的江春霖故居,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江氏民居;有”溪上琴键”深固村石蹬桥,另有萩芦溪大桥、太下陂等古迹。
2020年6月29日,萩芦镇入选省级乡村治理示范乡镇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