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25 09:11
(1899~1972)
葛扬焕,1929年2月任国立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及注册部、出版部主任,同时还担任组织课程委员会、职业介绍部、学生贷金审查委员会、教科书购印委员会、出版委员会、考试委员会、医学院筹备委员会、复校委员会委员等职。在校期间开设刑法分则课程,每周3学时。本课程依据当时刑法第二编分则的规定,说明各种犯罪之成立要件及其刑罚,除将总则抽象的规定著为具体的说明外,还论及犯罪之特别要件。葛是当时中国为数不多的刑法家之一,1944年曾被派往美国华盛顿,考察美国监狱状况。1945年8月,应周鲠生校长聘请任总务长。在担任总务长期间,由于战乱,教职工、学生生活濒于绝境,葛各处奔走,筹粮借款,贷到金圆券18万元、面粉2350袋,全体复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