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5-28 16:34
明朝时期,属平凉府镇原县。
清朝时期,属泾州镇原县。
同治年间,设立董志分县。
民国元年(1912年),属庆阳县。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7月西峰解放,设立董志行政区,归庆阳县。
1958年,设董志乡,同年改董志公社。
1983年,改董志乡。
1985年,划归西峰市。
2002年12月,董志乡改镇,属西峰区。
2005年8月,原陈户乡合并于董志镇,仍称董志镇,原陈户乡撤销。
2011年末,董志镇下辖19个行政村:董志、周岭、北门、郭堡、崔沟、寺里田、陈户、八年、六年、胡同赵、田畔、吴庄、冯堡、南庄、南庙、周庄、野林、罗杭、庄头;下设210个村民小组。
截至2019年10月,董志镇下辖19个行政村:董志村、崔沟村、寺里田村、郭堡村、北门村、周岭村、南庙村、周庄村、冯堡村、南庄村、野林村、罗杭村、庄头村、胡同赵村、吴庄村、田畔村、八年村、六年村、陈户村。人民政府驻董志村。
董志镇地处西峰区中部,东连温泉乡,南邻肖金镇,西隔蒲河与镇原县相望,北接西峰城区。行政区域面积139.6平方千米。
董志镇境内大部分为平塬,地势略为东高西低、北高南低,平均海拔136米。境内最高点位于周岭,海拔1401米;最低点位于庄子洼,海拔1106米。
董志镇属温带大陆性气候。年日照时数2400—2600小时,无霜期140—180天。
董志镇境内最大的河流为蒲河,长72千米。
2001年末,董志镇辖区总人口61389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1.2万人,城镇化率19.5%。另有流动人口4259人。总人口中,男性31418人,占51.2%;女性29971人,占48.8%;14岁以下12043人,占19.6%;15—64岁43036人,占70.1%:65岁以上6310人,占10.3%。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达61368人,占99.97%;有回族1个少数民族,共21人,占0.03%。2011年,人口出生率13.4‰,人口死亡率5.7‰,人口自然增长率7.7‰。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276人。
截至2018年末,董志镇户籍人口有6237人。
2011年,董志镇财政总收入2661万元,比上年增长20%。其中地方财政收入363.1万元。从各主要税种看完成营业税1330万元,增值税146万元,企业所得税95.5万元。人均财政收入496元,比上年增长15%。农业总产值3.3亿元。
2018年,董志镇有工业企业23个,其中规模以上5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80个。
董志镇的粮食作物以小麦、玉米为主。2011年,生产粮食3.7万吨,人均636千克,其中小麦1.28万吨,玉米0.5万吨。主要经济作物为蔬菜和苹果。2011年,蔬菜种植面积2.6万亩,产量1300万吨,主要品种有青椒、黄瓜、西红柿、卷心菜等;果树面积3.8万亩,果品产量1.2万吨。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牛、羊、家禽为主。2011年,生猪饲养量1.83万头,年末存栏0.8万头;牛饲养量0.7万头,年末存栏0.5万头;羊饲养量2.8万只,年末存栏2万只;家禽年饲养量3.5万羽。
董志镇的工业以建材、石油、化工等为主。2011年,工业总产值7.4亿元。工业企业57家,职工2013人;实现工业增加值3.9亿元,比上年增长10.1%。
2011年末,董志镇有商业网点320个,职工726人。2011年,社会商品销售总额达5628万元,比上年增长12.4%;城乡集贸市场3个,年成交额3250万元。
2011年末,董志镇有各类存款余额4.5亿元,比上年增长11%;各项贷款余额1.2亿元,比上年增长12.7%。
2011年末,董志镇有幼儿园4所,在园幼儿230人,专任教师21人;小学22所,在校生5938人,专任教师337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3所,在校生3995人,专任教师192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职业中专1所,在校生856人。2011年,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3459万元,比上年增长40.9%。
2011年末,董志镇有镇文化站1个,村级文化活动中心21个;各类图书室21个,藏书5万余册;档案馆1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地方特色民间艺术有剪纸、香包、唢呐、泥塑等。
2011年末,董志镇有各级医疗卫生机构46个,其中卫生院2个;病床123张,固定资产总值320万元。专业卫生人员67人,其中执业医师35人,执业助理医师10人,注册护士22人。2011年,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4.1万人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3.7万人,参合率90.3%。
2011年,董志镇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910户,人数2650人,支出223.5万元,比上年增长18%;农村五保集中供养65人,支出14.3万元,比上年增长9%;农村五保分散供养132人,支出26.4万元,比上年增长5%。农村医疗救助1116人次,支出271.4万元,比上年增长78%。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403人次,抚恤事业费支出73.4万元。五项社会保险(不含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合计226万元,比上年增长16.8%,基金支出合计234万元,比上年增长17.8%。年末,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3.0万人,参保率74%。
董志镇境内有G22和S22公路穿过。
董志镇因镇人民政府驻董志村而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