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荣华

更新时间:2023-04-06 12:18

董荣华,男,汉族,1952年9月出生,四川乐山人,1985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9年3月参加工作,大学文化。曾任重庆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人物履历

1969.03—1971.01 四川省资阳县中和公社知青;

1971.01—1972.03 重庆钢铁公司第二炼钢厂职工;

1972.03—1975.09 昆明工学院机械系学习;

1975.09—1984.09 重庆钢铁公司第二炼钢厂技术员;

1984.09—1987.06 重庆钢铁公司第二炼钢厂机动科科长、设检科科长兼设备工段段长;

1987.06—1991.10 重庆钢铁公司第六炼钢厂副厂长;

1991.10—1994.08 重庆钢铁公司第七炼钢厂副厂长;

1994.08—1997.08 重庆钢铁公司第七炼钢厂厂长、重庆恒达钢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1997.08—2001.05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1.05—2006.02 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

2006.02—2013.09 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2013.09— 退休。

违纪被查

2016年11月25日,据重庆市纪委消息: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常委、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董荣华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立案审查

经查,董荣华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下属礼金,搞钱色交易;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正确履行职责,监督管理不力,对重钢多起安全责任事故发生负主要领导责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已涉嫌受贿犯罪。

董荣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权力观严重扭曲,大搞权钱交易、钱色交易,与工程承包商形成利益共同体攫取经济利益,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董荣华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