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8-31 01:44
洪武七年知县杨英建立学宫 ,后改称濡学署,又名赞学,为县学之始。清康熙四十三年 (1704),西和县知县董贞重建学宫 (今二中),分文、武两科考取生员。建立学田,享受禀米待遇,故称“禀膳生”。光绪二十五年 (1899),罢武试。二十九年 ((1903), 罢文试。
董贞 (1708)字保赤,浙江海宁人。清康熙四十三年 (1704)任西和知县。明末清初,西和屡遭战乱,康熙初年,吴芝茂多次进犯西和,致使城垣坍塌,官署、学宫、仓库皆毁。紊吏横行,民不聊生。董贞往任,见县署置于上城,地窄路狭,水源不足,纳赋贸易,极为不便。申报朝廷,将县城“迁之旧墟” (今县城),
朝廷准奏,于公元1604年捐资开工,修补下城,将城垣向南延伸里许,建城楼、开南门,改南街为南关。迁县治于下城,并修文庙,建官仓。公元1605年冬,修葺竣工,堂庞焕然,庙貌鼎新。董贞利用工余,亲自讲学,培育人材,为此,而创办义学两处,县城一处名“乐英堂”,盐官镇一处名“听弦堂”,“听弦堂”之地是他自捐傣钱卖地数亩而建。明清之季,西和仓傲多遭破坏,公粮多寄于大户之家,久寄不归。他们还勾结贪官污吏,鲸吞民膏.董贞整伤吏治,惩治贪利食饵的污吏,处罚吞粮不吐的劣绅,革除西和寄粮于“民”的积弊.由此,侵犯了地方豪强的利益,他们罗织了董贞圈地、谋反的罪名,上告御状.圈地、谋反是康熙的心病。康熙二十四年 (1685)曾下旨“自后永不圈地”。
董公然抗旨,岂能轻饶.谋反触到康熙的痛点,其时海内反清之举尚未平息,地处西睡,有“谋反”之嫌隙,罪在不赦。于是降旨刑部,以谋反罪判处董贞就地问斩。康熙四十六年 (1707),刑部派员到西和行刑,董贞闻讯仰天长叹,拔剑自划,家人皆服鸿自尽,只有一婴儿由奶妈抱至上城,喂养长大。雍正元年 (1723)对董贞予以昭雪。竟以资囊空匮,未能归葬。乾隆三十七年 (1772)经地方士民恳请,县令邱大英主持在凝禧寺 (今检察院址)南侧建祠镌碑。民国16年 (1927),士民捐资重建董公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