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29 18:52
1956年2月,始设葫芦乡。
1958年12月8日,广宗县并入巨鹿县,为广宗管理区葫芦公社。
1961年5月20日,恢复广宗县,为葫芦公社。
1984年6月2日,由葫芦公社改为葫芦乡。
2011年末,葫芦乡下辖赵葫芦、韩葫芦、姚葫芦、张葫芦、菜园、燕红龙、施红龙、秦红龙、大辛庄、高伏城、伏城、赵伏城、赵家庄、西焦庄、仁和庄、杨樊、李樊、贾樊、后枣科、前枣科、自来庄、王胡寨、葛庄23个行政村;下设111个村民小组。
截至2020年6月,葫芦乡下辖23个行政村:赵葫芦村、王胡寨村、前枣科村、后枣科村、张葫芦村、姚葫芦村、韩葫芦村、仁和庄村、西焦庄村、秦红龙村、燕红龙村、菜园村、施红龙村、大辛庄村、伏城村、高伏城村、赵伏城村、赵家庄村、李樊村、杨樊村、贾樊村、葛家庄村、自来庄村,乡人民政府驻赵葫芦村。
葫芦乡地处广宗县东部,东与威县接壤,南靠北塘疃镇,西与广宗镇为邻,西北与大平台乡相连,距广宗县人民政府7.5千米,区域总面积41.99平方千米。
葫芦乡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其特点是四季分明;多年平均气温13.3℃,1月平均气温-2.8℃,极端最低气温-20.1℃(1985年12月);7月平均气温26.9℃,极端最高气温42.2℃(1979年6月);最低月均气温-5.8℃(1972年1月),最高月均气温29.6℃(1997年7月);平均气温年较差2.3℃;无霜期年平均224天,最长达272天,最短为123天;年平均日照时数2366.4小时;年平均降水量485.7毫米;最大雨量973.8毫米(1973年),最少雨量219.3毫米;降水集中在每年6—9月,7月最多。
葫芦乡主要自然灾害有洪涝、旱灾、风灾、霜冻、雷击、雹灾等。严重的一次雹灾发生在1987年6月29日,境内12个村、2004户群众受灾,砸毁农作物20112亩。
2011年,葫芦乡有耕地面积4.1618万亩,其中退耕还林0.2974万亩,水浇地2.4776万亩,人均1.7亩。
2011年末,葫芦乡总人口24511人。总人口中,男性12616人,占51.47%;女性11895人,占48.53%;人口均为汉族。2011年,葫芦乡人口出生率12.32‰,人口死亡率6.38‰,人口自然增长率5.94‰,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545人。
2017年末,葫芦乡常住人口为21644人。
截至2018年末,葫芦乡户籍人口为27610人。
2011年,葫芦乡财政总收入0.021亿元,比2010年增长14%;人均财政收入1286元,比2010年增长13%。2011年,葫芦乡农民人均纯收入3580元。
2018年,葫芦乡有工业企业8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46个。
葫芦乡经济作物以棉花、花生为主;特色种植有大棚菜、桃、芦笋等。
葫芦乡工业主导产业为木材加工,是广宗县及周边县市木材经营加工基地。2011年,葫芦乡工业总产值为1.3亿元,比2010年增长20%;主要工业企业有4个,职工2000人,实现增加值37万元,比2010年增长17.9%。
2011年末,葫芦乡有商业网点8个,职工178人。2011年,葫芦乡社会商品销售总额达0.03亿元,比2010年增长11%;乡村集市贸易成交额0.13亿元,比2010年增加8%。
2011年,葫芦乡金融产业实现增加值0.03亿元,比2010年增长16%;年末各类存款余额为0.034亿元,比2010年增长3%;人均储蓄976元。
2011年末,葫芦乡有幼儿园5所,在园幼儿240人,专任教师18人;小学10所,在校生1971人,专任教师79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1所,在校生523人,专任教师25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
2011年末,葫芦乡有各类科技人才38人,其中专业技术人才11人,经营管理人才9人,技能人才10人,农村实用人才8人。
2011年末,葫芦乡有各类艺术业余表演团体20个,共计160人;有电影队1个,年放映276场次,观众达20000人次。2011年末,葫芦乡有体育场地13处;23%的村安装了健身器材,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员占常住人口的69%。2011年末,葫芦乡30个电视频道在该地落户,有线电视用户数为0.22户,其中数字电视用户0.19户,电视综合覆盖率100%。
2011年末,葫芦乡有卫生院1所,病床15张,固定资产总值0.01亿元;专业卫生人员22人,其中执业医生2人,执业助理医师14人,注册护士2人。2011年,葫芦乡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10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3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2.3万人,参合率97%。
2011年,葫芦乡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589户,人数611人,月人均71元,比2010年增长15%;农村五保集中供养52人,分散供养58人。
2011年末,葫芦乡有邮政网点1个,乡村通邮率100%;电信服务网点1个;固定移动电话普及率98.7%。
2011年末,葫芦乡有乡级公路1条,县级公路3条;各村村内主要街道硬化基本完成。葫芦乡有邢清路(325省道)经过境内。
葫芦乡因乡政府驻赵葫芦村而得名。
葫芦乡大辛庄村的柳编技艺是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