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7 13:36
葫芦岛市山东商会是辽宁省第一家山东商会,成立于2011年7月6日。
“在山东商会的筹建阶段,上海智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刘领在锦州成立分公司时得知葫芦岛要成立山东商会,主动赶来入会。在洽谈后,他立刻决定投资葫芦岛,再成立一家分公司。还有锦州永盛饲料厂的倪兴其也是山东人,听说后也来入会。”葫芦岛市山东商会会长王伟波说,“从某种程度上而言,商会将成为葫芦岛对外招商引资的窗口和桥梁。”
作为辽宁省第一家山东商会,葫芦岛市山东商会于2011年7月6日成立。近年来,随着葫芦岛市经济的迅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山东人来葫投资创业,投资领域涉及船舶、房地产、交通运输、餐饮服务、矿山机械、科学技术、煤炭等几十个行业,年产值20亿元,上缴税金5亿多元,吸纳就业超2万人,成为葫芦岛商界的一支劲旅。
山东商会成立后,将积极探索资源整合新模式,牵手会员企业强强联合,发挥“联合作战”优势,引导社会资本和现有商会力量,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并将组建鲁商投资集团,吸纳会员单位入股,利用商会平台,专注投融资领域,一方面采取小额贷款、同业拆借等方式,解决会员单位的资金问题,另一方面选择优质项目进行投资,逐步形成有效的资本补充机制,促会员企业做大做强,不断稳健向前发展。
葫芦岛市山东商会成立于2011年7月6日,
办公地点设在葫芦岛市政府对面妇女儿童发展中
心三楼。
商会领导组成
会 长:王伟波
副会长:刘 领 陈忠芝 李建国
陈 秦 田 丰于 飞
左传玺 张 伟 孙德利
秘书长:陈修省
副秘书长:牛晓胜
联络员:任广娇
商会业务:整合社会资源,提供信息、咨询
和培训服务,建立商会网站和信息资源平台,发
行本会文件和信息资料,促进会员之间的交流与
合作。
商会的性质:商会是商人依法组建的、以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促进工商业繁荣为宗旨的社会团体法人,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是实现政府与商人、商人与商人、商人与社会之间相互联系的重要纽带,具有四个法律特征:公益性、民间性、自律性、法人性。具体到葫芦岛市山东商会,它是在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前提下,经葫芦岛市民政局批准成立并进行管理的,由在葫芦岛的山东籍创业者创办的企业参加的,以促进会员企业进步、助推两地经济发展的一个平台。在业务上,葫芦岛市山东商会接受葫芦岛市经济合作办公室业务领导;在日常行为上,商会以经全体会员表决通过的《葫芦岛市山东商会章程》为基本准则。
申请加入葫芦岛市商会的条件和要求按照《葫芦岛市山东商会章程(草案)》,凡是在葫芦岛从事生产、经营、投资的山东籍企业负责人,均可申请入会,成为本商会的企业会员。关于入会条件,我们不对企业的规模设最低门槛。因为,按照一般规律,每一个企业都有一个由小变大、由弱变强的发展过程,今天的小并不意味着明天的小,现在的弱并不代表着未来的弱。因此,葫芦岛山东商会面向在葫芦岛的山东籍创业者敞开入会大门,并提供和借助这一平台,扶持各个企业持续快速发展壮大,这也正是我们商会的的初衷和责任。所以,只要遵守法律法规、照章纳税、合法经营的山东籍创业者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业者,皆可以自愿申请加入商会。在此,我们热忱欢迎和期待着有志于做强做大的山东籍在葫芦岛创办企业的人士和个体工商业者加入葫芦岛市山东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