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1-27 03:01
蒋远华,男,汉族,1966年3月出生,湖北宜都人,大学文化,1988年6月,武汉工程大学毕业分配至宜昌地区化工厂(湖北宜化集团前身)。曾任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历任技术员、车间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
2001年2月,任湖北宜化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中共十八大代表、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正高职高级工程师、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副会长、中国氮肥工业协会理事会副理事长、全国尿素技术咨询网顾问委员会顾问。
并受聘为武汉工程大学、中山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等十多所高校兼职教授。
荣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最受关注企业家”、“全国时代先锋人物”、“全国优秀创业企业家”、“中国经济十大新闻人物”等荣誉称号。
2018年1月22日,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蒋远华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
2018年3月29日,湖北省通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因宜昌市宜化集团5家分公司环境违法多发问题,给予蒋远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8年9月,经湖北省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并报经中共湖北省委批准,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蒋远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蒋远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有公司负责人,丧失理想信念和党性观念,带头大肆操办个人生日庆典,带头破坏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致使宜化集团党的领导丧失、党的建设缺失,先后有多名企业高管被立案查处。大搞封建迷信活动,不信马列信鬼神。任人唯亲,独断专横,肆意浪费国家资财。私欲膨胀、索贿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挪用公款和资金在境外购置豪宅、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大肆非法获取个人私利。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涉嫌严重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极其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应予严肃处理。
湖北省纪委监委对宜化集团蒋远华及多名高管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问题的查处,净化了宜化集团的政治生态,维护了企业发展,防止了金融风险,稳定了经济秩序,为国家挽回巨大经济损失。
2018年11月7日,湖北省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并报经中共湖北省委批准,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蒋远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