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4-04 11:23
蒋铮,男,汉族,1962年12月出生,云南省鹤庆县人,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云南省地质调查局党委书记。
1984年08月——2000年08月,在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工作,历任第二地质大队地质测量组、综合组组长,矿管处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
2000年08月——2002年12月,任原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矿产开发管理处处长;
2002年12月——2005年08月,任原云南省国土资源厅规划处处长兼科技处处长;
2005年08月——2008年06月,任原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矿产开发管理处处长;
2008年06月——2019年11月,任云南省地质调查局党委书记(副厅级)。
2019年8月7日,据云南省纪委监委消息:云南省地质调查局党委书记蒋铮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19年11月13日,据云南省纪委监委消息:经中共云南省委批准,云南省纪委监委对云南省地质调查局原党委书记蒋铮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蒋铮背离入党初心,丧失理想信念,毫无党性原则,政治上,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不正确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破坏政治生态;经济上贪婪无度,甘于被不法私营企业主“围猎”,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肆收钱敛财、大搞权钱交易;工作上,疏于管理、失职失责,给国家和单位造成巨大损失;生活上腐化堕落,道德败坏,生活奢靡,追求庸俗、低级趣味。
2015年以来,省纪委多次收到举报反映蒋铮的有关问题线索,2015年5月至2017年1月,在组织对其谈话时,蒋铮向组织只说明其收受他人礼品礼金违纪事实,并2次向组织提供书面说明,承诺不存在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问题。经查,蒋铮利用其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64万元,为多名私营企业主在矿业权审批、矿业权申请代办、矿山开采劳务分包、土地整理工程量复核等方面提供帮助,同时,蒋铮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蒋铮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及重婚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严重损害党的形象,性质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云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云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蒋铮开除党籍处分;由云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2019年11月,云南省地质调查局原党委书记蒋铮(副厅级)涉嫌受贿、重婚一案,由云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重婚罪对蒋铮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0年2月,云南省地质调查局原党委书记蒋铮(副厅级)涉嫌受贿罪、重婚罪一案,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向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蒋铮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6年至2016年期间,蒋铮在担任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矿产开发管理处处长和云南省地质调查局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请托人在矿业权审批、矿业权申请代办、矿山开采劳务分包、土地整理工程量复核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蒋铮在合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长期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依法应当以受贿罪、重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0年11月27日,云南通报4起漠视纪律敷衍应付谈话典型案例。其中:云南省地质调查局原党委书记蒋铮,在组织谈话函询时敷衍应付、避重就轻,交代小问题、掩盖大错误
2015年以来,省纪委多次收到举报反映蒋铮的有关问题线索,2015年5月至2017年1月,在组织对其谈话时,蒋铮向组织只说明其收受他人礼品礼金违纪事实,并2次向组织提供书面说明,承诺不存在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问题。经查,蒋铮利用其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64万元,为多名私营企业主在矿业权审批、矿业权申请代办、矿山开采劳务分包、土地整理工程量复核等方面提供帮助,同时,蒋铮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1月蒋铮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