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02 22:24
1997年县政府设立蒙城县旅游局(正科级单位)与县外事侨务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位于新城路16号县委大院内。蒙城县旅游局属于县政府办系统职能部门,现有局长一名,科员两名。办事员一名。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旅游业的方针、政策、编制发展旅游事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进行综合平衡和宏观调控。 2、研究和推进旅游体制改革,协同有关部门培育和完善旅游市场,扩大旅游业的对外开放,落实国有旅游业的经营自主权。 3、组织实施旅游业各项行政法规、行业标准和行为规范;参与协调旅游行业有关财政、税收、外汇、信贷、价格等具体方面的问题;负责全县旅游、信息和统计工作。 4、负责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协调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负责发展旅游事业投资立项的报批,对全县旅游建设项目实施,进行宏观指导。 5、负责对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事业单位进行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旅游商品生产销售、旅游交通、旅游安全工作。受理国内旅游者的投诉,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6、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旅游行业的教育培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旅游行业协会的工作。 7、承办县委、县政府和省、市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