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专区

更新时间:2023-08-31 23:53

蒙自专区,1950年设,专署驻蒙自县。辖河口市及个旧、蒙自、屏边、元阳(由建水、蒙自等县析置,驻新街)、金平、红河(由元江、石屏、建水3县析置,驻迤萨)、元江、石屏、建水、曲溪、开远等11县和龙武设治局。

1951年原个旧县改设个旧市,由省直辖。

1952年原龙武设治局改设龙武县;原红河县改设红河县哈尼族自治区(相当县级)。蒙自专区辖1市、9县、1自治区。

1954年设立红河哈尼族自治区(相当专区级)。原红河哈尼族自治区(相当于县)改设红河县。将元阳、红河、金平3县划归红河哈尼族自治区(相当专区级);元江县划归玉溪专区。原属宜良专区的弥勒县彝族自治区划入蒙自专区。辖1市、7县、1自治区。

1955年河口市改设为河口县。弥勒县彝族自治区改为弥勒彝族自治县。蒙自专区辖8县、1自治县。

1957年撤销蒙自专区,原蒙自专区与红河哈尼族自治区合并成立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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