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7-13 00:20
蒲开文,男,汉族,1964年7月于生于四川省通江县,1984年4月参加工作,198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
1984.04——1986.04,四川省通江县石庙乡政府办公室文书、司法员、团委书记;
1986.04——1988.04,共青团四川省通江县广纳区委副书记、共青团通江县委委员;
1988.04——1989.12,中共四川省通江县石庙乡乡党委书记;
1989.12——1992.12,四川省通江县东山乡乡党委书记兼乡人大主席团主席;
1992.12——1994.08,中共四川省通江县广纳乡乡党委书记;
1994.08——1997.02,中共四川省通江县麻石区委副书记、区公所区长、区委书记兼人大工委主任;
1997.02——1999.05,中共四川省通江县委办公室主任(1998年2月中共通江县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
1999.05——2002.07,中共四川省通江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2002.07——2006.11,中共四川省巴州区区委副书记、区纪委书记;
2006.11——2010.11,中共四川省巴州区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2010.11——2011.09,中共四川省巴中市文化局(新闻出版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1.09——2011.10,中共四川省平昌县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党组书记;
2011.10——2011.11,中共四川省平昌县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党组书记,代理县长;
2011.11——2015.02,中共四川省平昌县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2015.02——2015.03,中共四川省平昌县县委书记兼县人民政府县长;
2015.03——2021.05,中共四川省平昌县委书记。
曾任中共平昌县委书记、常委、委员。
2016年9月30日,在中国共产党平昌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当选为中共平昌县委书记。
2021年5月20日,巴中市平昌县召开全县领导干部大会。宣布省委、市委决定:免去蒲开文同志中共平昌县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2022年4月,中共四川省纪委对平昌县原县委书记蒲开文因违规举债融资问题被问责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