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芦瑶族乡

更新时间:2023-02-22 15:51

蒲芦瑶族乡,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荔浦市下辖乡,位于荔浦市西北面,西与鹿寨县拉沟乡寨沙镇相邻,北与永福县堡里乡、阳朔县金宝乡接壤,行政区划面积259平方千米。解放前,为定西乡。1984年,改称蒲芦瑶族乡。截至2018年末,蒲芦瑶族乡总人口9449人,其中农业人口约9000人;有汉、壮、瑶、侗族等6个民族,其中瑶族人口占总人口的41%,是荔浦市唯一的少数民族乡镇。截至2019年末,蒲芦瑶族乡下辖1个社区和8个行政村,乡政府驻蒲芦街1号。

建置沿革

明代以前,蒲芦山区一片荒凉,虎狼出没,人迹罕至。

明代初至清代,始有人从湖南、山东、广东、江西等地陆续迁来,垦荒种地,建村筑寨。

解放前,为定西乡。

解放后1950年,为第二区蒲芦乡。

1951年,为第六区蒲芦乡。

1955年,为蒲芦区(辖及今茶城、蒲芦两个乡)。

1958年,属茶城公社(辖及今茶城、蒲芦两个乡)。

1962年,属茶城区。

1968年,与茶城区分离设蒲芦公社。

1984年,改称蒲芦瑶族乡。

1995年,村公所改称村委会。

行政区划

1991年,辖蒲芦、下龙、桥乐、福文、甲板、黎村、万全、万福、古立9个村公所,116个自然村。

2003年,设蒲芦社区,蒲芦村委会改称社区居民委员会

2005年,辖蒲芦社区及8个村委会,99个自然村。

2018年,辖8个行政村,84个自然屯,1个社区,25个居民小组。

截至2019年末,蒲芦瑶族乡下辖1个社区和8个行政村:蒲芦社区、万福村、万全村、黎村村、甲板村、古立村、福文村、桥乐村、下龙村,乡政府驻蒲芦街1号。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蒲芦瑶族乡位于荔浦市西北面,西与鹿寨县拉沟乡寨沙镇相邻,北与永福县堡里乡、阳朔县金宝乡接壤,行政区划面积259平方千米。

地形地貌

蒲芦瑶族乡是个山区乡,地势南、西、北三面高,东面低,属中、低山区,古板尾海拔1241米,为全乡最高峰。

气候

蒲芦瑶族乡属亚热带湿润气候区,雨量充沛,年均降雨量达1660毫米,年均气温18.7℃。

水文

蒲芦瑶族乡有蒲芦河流经境内,另有有木带河、下龙河。

自然资源

蒲芦瑶族乡境内有储量丰富的铜矿和重品石矿;耕地面积1.8万亩。

人口

截至2018年末,蒲芦瑶族乡总人口9449人,其中农业人口约9000人;有汉、壮、瑶、侗族等6个民族,其中瑶族人口占总人口的41%,是荔浦市唯一的少数民族乡镇。

经济

2005年,蒲芦瑶族乡工农业生产总值10843万元,财政总收入520.65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115元。

2018年,蒲芦瑶族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770万元,完成规模工业企业产值77618万元,财税完成1054.27万元。

交通运输

蒲芦瑶族乡有昆汕高速——鹿寨至阳朔段,在境内离乡政府4千米的地方设有出口一个;另有有蒲芦至修仁公路,起于蒲芦瑶族乡,途经荔浦市茶城乡、修仁镇,终于323国道,全长14.827千米(按山岭重丘区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采用10米路基)。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截至2005年末,蒲芦瑶族乡有初级中学1所,完全小学6所,教学点13个,幼儿园1所;蒲芦瑶族乡初级中学有教学班6个,学生196人,教职工21人;小学教职工60人,教学班24个,学生580人;幼儿教师2人,入园儿童20人。

截至2018年末,蒲芦瑶族乡共有3所完全小学,教学点8个,小学在校生386人;教职工总数52人;小学六年巩固率为100%。

医疗卫生

截至2005年,蒲芦瑶族乡内有卫生院1所,实有医务人员15人;有村级卫生所(室)13个,乡村医师22人;有证私人诊所9个,从业人员9人。

社会保障

2018年,蒲芦瑶族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290人,参保率达到93.3%。2018年蒲芦瑶族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9140人,参加大病保险及商业保险90人,全乡参保率为97.97%。

精准扶贫

蒲芦瑶族乡“十三五”期间有万全、甲板、蒲芦社区、福文、桥乐5个自治区级贫困村,另外,万福村属“十三五”以外的深度贫困村。其中甲板村、蒲芦社区分别于2016年、2017年顺利脱贫摘帽,福文村、万全村于2018年顺利脱贫摘帽。全乡精准识别建档立卡贫困户426户1289人,退出户131户457人。2016年全乡实现81户279人脱贫摘帽,2017年实现102户314人脱贫。2018年全乡实际双认定脱贫124户378人。2018年1至12月,全乡共申请扶贫小额贴息贷款建档立卡贫困户201户,获得贷款749.6万元。2018年度结对帮扶资金和“以奖代补”申报工作,发放以奖代补资金342872元,102户贫困户受益。

历史文化

蒲芦瑶族乡因其地被一河流环绕,形似葫芦而得名,后演变成今名。

蒲芦瑶族乡逢公历日个位1、4、7为赶集日。

蒲芦瑶族乡民俗文化有瑶族盘王节活动和瑶族歌等。

风景名胜

蒲芦瑶族乡境内有天河瀑布旅游度假区,亦称高山森林瀑布瑶族风情旅游度假区,景区面积4000平方米,区内设有宾馆民俗楼、观瀑亭等;该景区于2008年12月被评为AAA级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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