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09:00
蒸馏后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是一种测定饮用水、地下水和工业废水中挥发酚的方法。其原理是:用蒸馏法使挥发酚蒸馏出来,并与干扰物质和固定剂分离。
蒸馏后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是一种测定饮用水、地下水和工业废水中挥发酚的方法。其原理是:用蒸馏法使挥发酚蒸馏出来,并与干扰物质和固定剂分离。
由于挥发速度随馏出液体积而变化,馏出液体积必须与试样体积相等。被蒸馏出的酚类化合物,于pH10.0±0.2的介质中,在铁氰化钾存在下,与4-氨基安替比林反应生成橙红色的安替比染料。
用氯仿可将此染料从水溶液中萃取出,并在460nm波长处测定吸光度。氧化剂、油类、硫化物、有机或无机还原性物质和芳香胺物质对测定有干扰。硫化物、还原性物质干扰的去除见蒸馏后溴化容量法;加入过量的硫酸亚铁可去除氧化剂干扰;一般在酸性条件下,通常可用预蒸馏与芳香胺类干扰分离;油类干扰可加粒状氢氧化钠调节pH至12-12.5,立即用四氯化碳萃取而分离之。本法测定范围为0.002-6mg/L。浓度低于0.5mg/L,采用氯仿萃取法;浓度高于0.5mg/L时,采用直接分光光度法。本法已定为国家标准分析方法(GB7490-87)。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国家环境污染物监测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挥发酚的分光光度法。本标准是对《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蒸馏后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GB 7490-87)的修订。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局1987年3月14日批准、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蒸馏后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GB 7490-87)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