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7-21 11:41
蔑(拼音:miè)为汉语一级通用规范汉字(常用字),此字始见于商代甲骨文。蔑字本义说法不一,一说指困倦睁不开眼的样子;一说指杀伐、灭杀。蔑有微小的意思,由微小引申,指轻视。篆文中的衊字与蔑同音异体,本义是污血。引申为血染,再引申为用物涂染,再引申为用恶语诬毁诽谤,因而有“污蔑”一语。后来衊简化作蔑。
蔑始见于商代甲骨文。商代甲骨文(甲组图1-7)的“蔑”字,上部是一个突出了眼睛和眉毛的人(图B),下部是戈(图A)或䇂(读作qiān,图C)。蔑的构型含义说法不一。一种说法认为是形声字。字形以“戈”为形旁,戈指一种兵器;“䇂”为兵器或刑具的象形,表示蔑的本义与械器的使用有关。上部的人形是“眉”字,是人眼上有眉毛的样子,在“蔑”字中表音。蔑与眉并为明纽、月脂旁对转。
另一种说法是会意字,甲骨文的“蔑”字上部是位有眼睛及眉毛的人像,这个人的脚被一把戈穿过。在战场上杀敌的戈,砍击的目标是敌人的头部。甲骨文“蔑”字中人受创的部位是脚,就不是在战场。那么,这个人应该是在刑场,接受断脚的刖刑。人受刑后,便会精神不振,双眼无神。“蔑”字突出的眉毛和眼睛所表达的就是这类情形。“蔑”字的意义,应是人目光茫然无神,也即《说文解字》所述的“劳目无精也”。
也有人认为,甲骨文上部是个立眉瞪眼的人,下部的“戈”与人的脚部穿插,意思是用戈攻击人。用武器攻击,就有消灭之义。武器(戈)指向人,以瞪目相视而不惧,则有轻视、蔑视之义。
甲骨文已有蔑字,戈(或䇂)处于下位,兵器的锐刺左向或右向皆有;眉处于上位,由人、目、眉毛三部分组成,人或作女,眉毛作图D、图E、图F。西周时形旁作“䇂”的不见,绝大多数作“戈”,个别的作“戊” (兵器名,属于形义俱近偏旁的更替,如甲组图10)。此时最主要的变化是人眼上的眉毛变作像羊角歧出的“卝”、字符H或字符I,有的甚至略去“人”,完全变成“𥄕(mò,意为目不正)”,作图J(个别的增加形旁木,构意不明,如甲组图10)。战国时绝大多数的“𥄕”已与下部的“人”分割开来, “人”开始与“戈”结合。至小篆(图14),“人”和“戈”结合成“戍”字,隶变后楷书作蔑。
“蔑”在古文献中的应用活跃,意义也有多种。其一是可以训“无”。《诗经·大雅·板》:“丧乱蔑资,曾莫惠我师。”毛传:“蔑,无。”这固然可以视为“目无精”义的引申,但其实“蔑”和“无”上古声母相同(同为明母),为一声之转,它们实为一对音义相通的同源词,王力先生已把它们收入《同源字典》。
其二是训“莫”,表示否定。《左传·成公十六年》:“有亡而已,蔑从晋矣。”从意义上看,“莫”跟“无”相关,跟“蔑”也是一音之转。
其三是训“灭”。《易·剥》:“剥床以足,蔑贞凶。象曰:剥床以足,以蔑下也。”虞翻注:“蔑,灭。”《国语·周语·中》:“蔑杀其民人。”韦昭注:“蔑,犹灭也。”“灭”义自可看做“无”义的引申,但“灭”跟“蔑”声母相同,月部叠韵,音义相通,也是同源关系。
其四是训“弃”。《国语·周语·中》:“不夺民时,不蔑民功。”韦昭注:“蔑,弃也。”这个意义明显是“灭”义的引申。
其五是训“微”,细小之义。汉代扬雄《法言·学行》:“视日月而知众星之蔑也。”宋咸注:“蔑,微也。”上古音轻重唇未分,故“微”“蔑”得同声相转。二字又可同义联用为“微蔑”一语,亦为微小之义。
其六是训“末”,末尾之义。《小尔雅·广言》:“覆,末也。”末尾叉固然可以视为细微义的引申,但“蔑”“末”更是明显的双声关系,意义相通,音得相转。现代汉语表示最后义的“末了”一词,在山东阳谷方言中恰好是念作“蔑了”,最后一位则叫做“老蔑儿”。这都是“蔑”“末”通转的证据。
其七是训“慢”,轻视,侮慢之义。“蔑”的这一意义在文献中被广泛使用,“蔑视”“蔑称”等词语现代汉语中还在使用。《诗经·大雅·桑柔》:“国步蔑资。”郑玄笺:“蔑,犹轻也。”《易·剥》:“蔑贞凶。”郑玄注:“蔑,轻慢也。”但“蔑”跟“慢”和“嫚”本就是双声关系,意义也相通。“慢”,《说文》释为“惰”,又释为“一曰慢,不畏也”。“不畏”就包含了轻慢的意味在内。“嫚”,《说文》释为“侮易也”。所以“蔑”跟“慢”“嫚”又应是一语之转的同源词。
蔑的繁体字衊是形声字。从血,蔑声。 本义是污血。“衊”字约产生于秦汉之际,在所存汉魏隶书材料中未见其字。在明代,“衊”字已可以借用“蔑”字书写,在凌蒙初的《初刻拍案惊奇》和《二刻拍案惊奇》中“污衊”均作“污蔑”。1956年《汉字简化方案
【卷四上】【𥄕部】莫结切(miè)
蔑,劳目无精也。从𥄕,人劳则蔑然;从戍①。
【卷五上】【血部】莫结切(miè)
衊,污血也。从血蔑声。
〖注释〗①从戍:戍守是疲劳的事。
【卷四上】【𥄕部】
“(蔑)劳目无精也”注:目劳则精光茫然。通作眜。如左传公及邾仪父盟于蔑,晋先蔑,公谷皆作眜是也。引伸之义为细,如木细枝谓之蔑是也。又引伸之义为无,如亡之命矣夫,亦作蔑之命矣夫是也。《左传》鬷蔑,字然明。此以相反为名字也。
“从𥄕,从戍。人劳则蔑然也”注:说从戍之意。戍人冣劳者。此十字依《广韵》《韵会》订。莫结切。十五部。
【卷五上】【血部】
“(衊)污血也”注:《汉文三王传》:污衊宗室。孟康曰:衊音漫。
“从血。蔑声”注:莫结切。十五部。
莫结切,入屑明 ‖蔑声月2部(miè)
蔑,无也。《说文》曰:“劳目无精也。从苜、戍,人劳则蔑然也。”苜音末。莫结切。二十三。
校释:苜,当依《说文》作“𥄕”,从𦫳从目。
莫结切,入屑明 ‖蔑声月2部(miè)
衊,污血也,出《说文》。
校释:污,原作“汗”,据钜宋本、楝亭本、元泰定本、四库全书本改。
【申集上】【艸部】 蔑;部外笔画:11
《唐韵》莫结切。《正韵》弥列切,并音篾。《说文》:劳目无精也,人劳则蔑然。《晋书·卫瓘传》:权女与国臣书曰:先公名谥未显,无异凡人,每怪一国蔑然无言。
又削也。《易·剥卦》:剥牀以足蔑贞,凶。
又《书·君奭》:兹迪彝敎文王蔑德。传:以此道法,敎文王以精微之德。疏:蔑,小也。《扬子·法言》:视日月而知众星之蔑也。
又《小尔雅》:无也,末也。《诗·大雅》:丧乱蔑资。
又《周语》:不蔑民功。注:蔑,弃也。
又地名。《春秋·隐元年》:公及邾仪父盟于蔑。
又与灭通。《晋书·张骏传》:江吴寂蔑,余波莫及。
又《唐韵古音》:莫计切,同昧。《荀子·议兵篇》:楚人兵殆于垂沙,唐蔑死。注:即楚将唐昧。昧与蔑同。《宋书·武帝纪》:临朐有巨蔑水。《水经注》:袁宏谓之巨昧水。《干禄字书》:俗作薎①。
〖注释〗①薎字原从𢎿,不从伐。
【申集下】【血部】 衊;部外笔画:15
《唐韵》《韵会》并莫结切,音蔑。《说文》:污血也。《前汉·文五王传》:污衊宗室。师古注:衊谓涂染也。《唐书·桓彦范传》:李朝隐奏:彦范等恐为仇家诬衊,请遣御史案实。
又《列女传》:粪秽衊面。
又《篇海》:鼻出血也。《素问》:胆移𤍠於脑,则辛额鼻渊。鼻渊者,浊流下不止也,传为䘐衊瞑目。
又《集韵》莫葛切,音末。
又䁕见切,音麪。
又谟官切,音瞒。义并同。
【笔顺】①一(横)②丨(竖)③丨(竖)④丨(竖)⑤㇕(横折)⑥丨(竖)⑦丨(竖)⑧一(横)⑨一(横)⑩丿(撇)⑪丶(点)⑫㇂(斜钩)⑬ノ(撇)⑭ 丶(点)
【规范提示】①“艹”3画,首笔是长横。②下部“戍”,框内有点。
【写法】❶上扁下大。❷“艹”“罒”居上半格,“艹”宽“罒”窄。❸“戍”,居下半格;横笔在横中线下侧,宽度与“罒”相当;㇂(斜钩)从田字格中心起笔,斜行钩出,钩部超出上部。
(参考资料:汉典)
(参考资料:汉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