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18 14:34
蔡佳玲,女,是一名被拐儿童。
2008年6月27日,星期五,深圳已下雨多日。这天是蔡佳玲4岁农历生日,夫妻俩准备晚上给她过。两人开了一家啤酒屋,营业到凌晨。早上把已经上学的三个小孩送去学校后,夫妻俩会继续补觉。
那天下午两人一觉醒来,发现佳玲不见了。附近商场监控显示,下午3时多,佳玲哭着跟在一女人身后,女人手上拿着佳玲的雨伞。
2021年3月18日,警方据线索给一个四川广安的孩子采了血。当晚10点半左右,蔡兴全收到一个陌生号码打来的电话,曾遇见太多骗子,他没有接。过了20多分钟,这个号码又打过来,蔡兴全接了。
2023年3月20日深夜,蔡佳玲和亲生家庭见面了,“我不知道我当时应该是什么反应。”十岁之前的记忆都已模糊,只是回家看到蔡父拿出的寻女资料、人贩录像,蔡佳玲才确信。“原生家庭在找我,那我就回来,反正对那边(广安)没什么感情。”
2023年5月14日,母亲节,蔡佳玲给蔡母送了花和杯子,“当时场面很炸裂!全家都很激动。”一家人围着礼物拍照,最后干脆去拍全家福。
2023年6月18日,父亲节,蔡佳玲偷偷给蔡父塞了张贺卡,又“炸裂”,一家人哭惨了。7月11日,蔡佳玲19岁农历生日,蔡兴全订了个15层的生日蛋糕,一直高到天花板。还有儿童节、蔡佳玲考试拿第一、学校开家长会……新生活在一次次的日常细节中慢慢铺排延展。
父亲:蔡兴全
蔡佳玲被拐案
2023年8月14日,蔡佳玲写了一份情况说明提交法院,否认了此前签署的谅解书,希望法院“处罚方面按照法律程序正常处理。”原定9月25日的庭审因此延期,法官将就3月底的谅解书和这次情况说明的矛盾与其面聊。
2023年8月底,张某儿子再次求情,蔡佳玲决心与其“彻底割裂”。
2024年4月11日上午9时30分,蔡佳玲被拐案在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拐走佳玲的女人张某君,被当庭指控拐骗儿童罪。此案经过一上午的庭审,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宣布择期宣判。在庭上,张某君认为自己是自首,且认罪态度好等,因此请求判处缓刑,但立即遭到了蔡兴全及律师的反对。此次庭审,蔡先生希望拐走女儿的张某君得到严惩,同时也提出了民事赔偿。
2024年6月16日上午,深圳被拐女孩蔡佳玲父亲蔡兴全表示,蔡佳玲被拐案于6月18日上午10时在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判。
2024年6月18日,龙岗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张某君犯拐骗儿童罪,被判处四年十个月。附带民事赔偿部分,张某君赔偿45万元。蔡先生向澎湃新闻表示,张某君拐骗儿童的行为,给孩子及其亲生父母带来了巨大的伤害,希望法律严惩张某君。同时,他们也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向张某君索赔住宿费、交通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8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