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3-29 02:21
蔡葵(1910.9~1967.7) ,字佳杰,清宣统二年(1910年)9月19日出生于今上海市浦东新区宣桥镇新安村3组,幼时读过私塾。是军人。
人物生平
民国16年(1927年)以后,从事教育工作,先后任育成小学、育才小学校长,后在上海县三林地区荻山自治实验学校、黄浦区第二小学、上海中华职业学校任教。民国26年(1937年)9月18日,日本帝国主义发动事变入侵中国,蔡葵怀着对日本侵略者的满腔仇恨,毅然投笔从戎,民国26 年(1937年)底,参加抗日革命队伍。民国29年(1940年)春,中共浦东工委根据上级的指示,派吴建功等人秘密打入汪伪十三师第二营,开展对伪军的策反工作,蔡葵任该营7连连长。民国30年(1941年)9月18日,该营400多人反正,蔡葵随之赴浙东开辟新的抗日根据地。民国30年(1941年)任淞沪游击队大队长,9月整编后为第三纵队第五大队大队长。民国31年(1942年)5月,任中共三姚纵队第四支队副支队长,民国32年(1943年)6月任新四军浙东纵队余上自卫大队大队长。
民国33年(1944年)3月26日,由于汉奸特务的告密,所在部队在浙东余姚临山被日军包围。在敌我力量悬殊的情况下,与日军浴血奋战,身负重伤被俘,在敌人面前宁死不屈,拒绝接受敌人治疗。民国34年(1945年)1月,在地下党的营救下脱离虎口,但已失去左腿,转移到四明山根据地休养。1949年5月,南汇解放后,出任新场镇人民政府镇长。1952年3月,调松江专署人民法院工作。1957年11月,提早退休(离休),享受二等甲级伤残荣誉军人待遇。1967年7月6日,在“文化大革命”中被迫害致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得到平反昭雪,恢复荣誉军人的名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