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8-31 03:09
“蕃汉分治”是辽统治者采取的在中央设置北面官和南面官,分别对“蕃”、“汉”进行管理的政治制度。
在辽统治的广大地区,由于南北地区的汉族和契丹等族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及人民的生活方式都是不同的。契丹征服者一时尚不能适应被征服地区先进的封建文明,为了适应这种不同情况,辽朝的行政管理机构分设“北面”和“南面”两个系统。
因地制宜,因俗而治。实行南北双轨政治制度分别管理。是一种民族分治。
“蕃汉分治”是统治区域扩大的结果
契丹政权建立之初,统治区域主要在辽河流域,随着不断的杀伐征战,其势力逐渐扩大到东北大部分,占据了唐朝时渤海地区。到耶律德光统治时期,又从后晋手中取得了幽云十六州。这样一来,原来的统治方式很难对新占领区实行有效管理,为此,实行“蕃汉分治”是对根据地和新占领区有效管理的手段。
“蕃汉分治”是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差异在政治上的体现
契丹族生活在蒙古高原上,以游牧为主,兼营渔猎,占据幽云十六州以后,面对广袤肥沃的耕地,以及先进的农业文明,很难用一种统治模式覆盖两种生产形式,辽的统治者基于这种考虑,采取了“蕃汉分治”的政策。
“蕃汉分治”体现了辽统治者开明务实的统治思想
契丹族在与汉族的交往中,认识到南方农业文明的先进,中原政治文明的成熟、汉族封建文化的繁荣,他们积极向汉人学习。设置南面官,行汉制,既体现了对先进政治、经济、文化的向往和尊重,也利于推进契丹族封建化的进程,体现了统治者开明进取的心态;保留北面官也就保留了半干旱区的游牧经济,这是符合自然条件的,体现了统治者务实的做法。
“蕃汉分治”有利于缓和民族矛盾
北面官由契丹人担任。南面官除契丹人外还有大批汉人,而且官僚体系也是沿用唐制,这一措施有利于社会稳定。
因此,这一制度的实施符合当时南北社会政治、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客观现实,有利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是值得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