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3-13 14:09
清代时期,属高县绥来乡第一、二甲。
民国十八年(1929年),设蕉村乡。
1958年10月,与龙潭、嘉乐2乡合并为蕉村公社。
1959年10月,龙潭、嘉乐2乡析出。
1978年3月,龙潭公社龙潭、万古等6大队划入。
1980年4月,6大队析出。
1984年,蕉村公社改蕉村乡。
1992年,蕉村乡改蕉村镇。
蕉村镇辖1个居委会、12个村委会:凤凰社区、青云村、裕丰村、康兴村、文治村、联民村、联合村、龙潭村、万古村、仁和村、龙政村、德坪村、吉新村。蕉村镇人民政府驻中心街352号。
蕉村镇地势略为西高东低、南高北低。
蕉村镇属亚热带季风性气候,其特点是春早回温快,夏长无酷暑,秋迟多绵雨,冬暖少霜雪。
蕉村镇进内有蕉村河长5千米,龙潭河长7千米。
蕉村镇境内主要自然灾害有风灾、高温、干旱、雷击等。干旱平均3年1遇,最严重的一次发生在2011年6月,境内普遍受灾,人畜饮水困难,农业生产受灾面积达1800公顷。风灾常发生在夏季。
蕉村镇境内矿藏资源主要为煤,地质储量1.3亿吨,可采储量为0.8亿吨,集中分布在巩固、裕丰村一带。境内的石灰石、花岗石、页岩等矿藏储量大。
2011年,蕉村镇有耕地面积34489亩,其中旱地17985亩,水田16504亩。
2011年末,蕉村镇总人口34312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836人。另有流动人口6913人。总人口中,男性18131人,占52.84%;女性16181人,占47.16%;18岁以下8747人,占25.49%;18—35岁7705人,占22.45%;35—60岁13258人,占38.64%;60岁以上4602人,占13.41%。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达34300人。2011年,人口出生率10.4‰,人口死亡率6.15‰,人口自然增长率4.25‰。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400人。
2017年末,蕉村镇常住人口为26714人。
截至2018年末,蕉村镇户籍人口为34329人。
截至2019年末,蕉村镇户籍人口为34165人。
2011年,蕉村镇完成财政总收入587.2万元,比上年增长28.8%。从各主要税种看,完成营业税66.5万元,企业所得税223.2万元。人均财政收入167.8元,比上年增长28.8%。
2018年,蕉村镇有工业企业18个,其中规模以上2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50个。
2019年,蕉村镇有工业企业18个,其中规模以上1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50个。
2011年,蕉村镇实现农业总产值8754万元,农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19.4%。
蕉村镇主要粮食作物为小麦、水稻、红薯、玉米。2011年,生产粮食22632吨。主要经济作物为茶叶、蚕桑。2011年,产茶440吨,产茧335吨;蔬菜种植面积4814亩,产量12150吨,主要品种有白菜、青菜、萝卜。
蕉村镇畜牧业以饲养生猪、家禽为主。2011年,生猪饲养量30473头,年末存栏22626头;家禽饲养量53515羽,年末存栏33515羽。
2011年,蕉村镇有工业企业7家,职工700人;工业总产值3.6亿元,实现工业增加值1.4亿元,比上年增长30%,占生产总值的25%。
2011年末,蕉村镇有商业网点305个,职工1200人。2011年,社会商品销售总额1.5亿元,比上年增长8%;城乡集贸市场1个,年成交额8500万元。
2011年末,蕉村镇有幼儿园7所,在园幼儿700人,专任教师18人;小学7所,在校生2088人,专任教师106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1所,在校生821人,专任教师54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2011年,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455万元,比上年增长2%。
2011年末,蕉村镇有科技推广工作机构2个,各类科技人才20人。
2011年末,蕉村镇有镇文化站1个,村级文化活动中心1个;各类图书室18个,藏书3万余册,音乐、美术、书法、摄影及文学业余创作队伍成员达50人。2011年末,数字电视用户490户,入户率94%。
2011年末,蕉村镇有学校体育场7个,农民健身运动场3个。
2011年末,蕉村镇有医疗卫生机构1个;病床20张,固定资产总值167万元。执业医师4人,执业助理医师1人,注册护士1人。2011年,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1万人次。
2011年,蕉村镇有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57户,人数83人,支出21.6万元,月人均217元;城市医疗救助70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1250人次,共支出4.9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490户,人数1081人,支出79.1万元,月人均61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111人,抚恤事业费支出57.6万元,比上年增长10%。敬老院1家,床位70张,收养农村五保52人。新增就业人员82人,有22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1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34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0.3%,全年共帮助11户零就业家庭实现每户至少一人就业。五项社会保险(不含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合计17万元。年末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112人,比上年末增加26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98人。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000元,比上年增加110元;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2800元,比上年增加100元。各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和仲裁机构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3件,结案13件,其中通过调解方式结案13件,占100%。
2011年末,蕉村镇有邮政储蓄2个,报纸、期刊累计期发行10.5万份(册)。固定电话用户3890户,电话用户普及率40%;移动电话用户5400户;宽带接入用户300户。
2011年末,蕉村镇有自来水站1个,年供水4万立方米;排水管道15千米。
2011年,蕉村镇境内有县道罗蕉路15千米、陈蕉路11千米、龙幸路10千米;有村道65千米,组道143千米。2011年末,镇区客运站1个,日发客运汽车14个班次,日均客运量500余人次。
蕉村镇原名“焦村”,因当地以焦姓居多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