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9-30 15:58
蚌埠滕湖机场(Bengbu Tenghu Airport,IATA:BFU,ICAO:ZSBB),位于中国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淝河镇邵楼村和滕湖村交界处,东南距蚌埠市中心约37千米、距怀远县县城约26千米,为4C级国内支线机场。
1943年8月,蚌埠机场选址完成;8月,蚌埠机场竣工。
1946年10月16日,蚌埠机场改成体育场。
1951年10月1日,蚌埠机场重建。
1952年,蚌埠机场重建启用,为合肥三里街机场的备降机场,跑道长2200米。
1985年9月9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上报《关于要求合用空军蚌埠机场的报告》。
1986年4月2日,国务院、中央军委联合批复,同意民航使用空军蚌埠机场。
1988年11月,蚌埠机场正式军民合用,由中国联合航空执飞北京南苑机场航线。
1995年,蚌埠市委、市人民政府感到旧蚌埠机场与城市建设的矛盾不可调和,再次与部队达成搬迁蚌埠机场的协议。
1997年,安徽省人民政府与南京军区(今东部战区)空军联合发文向国务院和军委请示立项搬迁,并于当年获批。
1998年5月,蚌埠机场迁建工程获批使用土地4030亩;10月,蚌埠机场迁建工程争取到国债资金1.3亿;12月,蚌埠机场迁建工程正式开工建设,场址位于蚌山区秦集镇仁合集,按军用二级和民用4C设计,跑道长2600米、宽48米。
2002年8月,蚌埠机场建成通航并交付部队使用,民用部分可研和立项均已批准,并预留了建设所需土地,但考虑到建成后营运亏损而被搁置。
2013年,蚌埠民用机场开始选址工作。
2014年12月,蚌埠民用机场选址报告编制完成。
2015年4月22日至24日,蚌埠民用机场选址评审会召开,专家讨论后同意淝河滕湖场址作为推荐场址,同时要求对场址进行优化。
2016年1月25日,蚌埠民用机场获中国民用航空局批复,推荐场址为“淝河腾湖”场址。
2017年6月,蚌埠民用机场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
2018年3月,蚌埠民用机场立项报告上报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因军队改革等原因,审批暂停。
2020年8月26日,蚌埠民用机场获国务院、中央军委联合批准立项;10月10日,蚌埠机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成立;11月30日至12月1日,蚌埠民用机场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会召开;12月31日,蚌埠民用机场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行业审查。
2021年6月,中国民航局正式出具蚌埠民用机场可研报告行业意见;10月8日,蚌埠民用机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12月16日,蚌埠民用机场正式开工建设。
2022年3月10日,蚌埠民用机场总体规划通过评审;10月20日,蚌埠民用机场飞行区工程开工。
2023年4月20日,蚌埠民用机场航站楼及其配套设施工程集中开工;5月18日,蚌埠民用机场航站楼工程正式开工建设;10月10日,蚌埠民用机场水稳基层通过验收;10月20日,蚌埠民用机场航站区消防站结构封顶;12月12日,蚌埠民用机场飞行区跑道全线贯通。
2024年1月5日,蚌埠民用机场综合业务楼主体结构封顶;1月29日,蚌埠民用机场旅客过夜用房封顶;4月30日,蚌埠民用机场飞行区道面工程全部完成。7月13日消息,蚌埠民用机场当前迎来建设新进展,计划9月底实现全面亮灯。7月16日,蚌埠民用机场航站楼的幕墙龙骨已经安装完成,“室内精装修”正在进行。8月29日,从蚌埠机场公司获悉,蚌埠民用机场名称获中国民用航空局正式批复,同意命名为“蚌埠滕湖机场”。
蚌埠滕湖机场航站楼面积为26000平方米,设6座登机廊桥,停车场面积为10000平方米;航空货站1200平方米,其中货运仓库1000平方米;综合生活用房1700平方米,综合业务用房3450平方米;可满足年旅客吞吐量18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1万吨的使用需求。
蚌埠滕湖机场飞行区指标等级为4C,机务场务特种车库面积1850平方米;航管楼面积为1000平方米,塔台高40米;民航站坪设11个C类机位,其中3个近机位,1个临时除冰机位;07/25号跑道长2600米、宽45米,双向设置I类精密进近系统,配套2条垂直联络滑行道。
蚌埠滕湖机场预计2024年建成,2025年实现通航,机场本期工程新建2.6万平方米的航站楼,新建11个机位的民航站坪,可满足年旅客吞吐量95万人次、货邮吞吐量5000吨的使用需求。
蚌埠滕湖机场近期(2035年)按照旅客吞吐量18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1万吨规划,飞行区等级4C,建设一条长2600米的跑道,配套建设航站区、工作区、生产辅助及配套设施。远期(2050年)定位为民用航空中型机场,按照旅客吞吐量6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5万吨规划,飞行区等级4E,跑道向西延长600米至3200米,相关配套设施按需扩建,计划开通国际航线和全货机航线,客机起降52977架次、货机起降800架次。
蚌埠滕湖机场对完善安徽省“一杻十支”民用运输机场布局,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推动蚌埠市和皖北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均具有重要意义。(安徽省改革和发展委员会 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