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伦理

更新时间:2023-12-18 18:44

行政伦理又称行政道德,它是以“责、权、利”的统一为基础,以协调个人、组织与社会的关系为核心的行政行为准则和规范系统。行政伦理是行政管理领域中的角色伦理,是针对行政行为和政治活动的社会化角色的伦理原则和规范。

发展

尤其是当前新公共管理发展的情况下,行政伦理也成为服务型政府构建、政府职能转型的新的需要。行政道德对于公共管理的开展,对于逐步实现制定和执行政策的合法化和规划化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行政伦理有助于中国政府转型,逐步由“管理型政府”转向“服务型政府”,逐步达到善治的要求,即“合法、法治、透明、回应、负责”,充分实现公民与政府“权、责、利”的有效补充和配合。从而促进公民与国家的和谐,促进政治文明、经济文明,并最终使政府实现良好的“委托代理”。

内容

行政伦理旨在分析行政人员在政策执行过程中,所应有的价值、行为规范、义务及其完成的方法。所以,其指涉的内容,大致上为:公务员负责任、守纪律、忠职务等伦理条件的遵守。亦即公务员在进入行政系统后,其内心对国家、对民众、对机关、对单位和在机关内对长官、同事、部属认为应有的角色扮演与相互关系的分际。

行政伦理的面向从消极的有所不为而无害于人(如不贪污,不怠忽职守)到积极的有所为而有益于人(如为国效命,为民谋利的各种服务),并使行政符合公平正义原则,亦即行政机关及人员在公务上的道德共识及道德自律。

当公务员做出违反忠贞及价值之行为时,因而损害了大众对政府的信心与信赖;或为了私利而牺牲了公众的福祉或效益,这就构成了公务员伦理的问题了。

范畴

行政伦理范畴是指体现社会对公共行政伦理不同层次的要求,并上升为公共行政组织和广大公务人员普遍追求的信念,而对公共行政行为发挥重要影响和制约作用的伦理内容。行政伦理的范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公务员的个人品德

公务员的个人品德是行政伦理研究的传统关注领域。它是行政伦理在个体层面的体现,规范和制约着公务员的个体行为。一般而言,公务员的个人品德包括两个层次的内容:

(1)公务员的思想态度。

公务员的思想态度是指他们在日常的公务活动中所表现出对公共行政职业价值观的认同,以及相联系的工作态度问题。公共行政是一种职业,更是一种事业,有其崇高的价值追求。对公共行政价值观产生认同,并将它内化为自己的行为目标,是推动公务员个体尽职尽责、努力工作的基础性因素。只有在价值观的层面固化这种认同,才有可能在实际工作中表现出积极进取、勤恳乐观的工作态度。

(2)公务员的思想品德。

公务员首先是作为个体存在的公民,他必须遵循社会长久以来形成的道德意识、道德意志和心理习惯等行为规范。公务员思想品德的内容,除了包括日常人们所追求的个人美德,如谦恭、仁慈、智慧、诚恳、忠实等,还应该包括行使公共行政职权所必须具备的乐观、勇气和公正。

行政职业道德

所谓职业道德,就是从事一定职业的人们在其特定的工作中或劳动中的行为规范的总和。行政职业道德是指同公共行政职业相联系的,用以调整行政领域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其核心在于处理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我国行政职业道德的内容至少包括以下方面:

(1)维护公共利益。公共行政的本质在于其公共性。行政管理活动的根本目的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增进公共利益。因此,公务员在行使公共权力时必须坚持公共利益至上的原则,不得因为一己私利或者地方利益、部门利益而影响公共事务管理的公正性。

(2)遵守法律法规。宪法和法律是公共利益原则的具体体现。遵纪守法是公务员履行义务的保证。作为普通公民,公务员必须像其他人一样遵守宪法和法律;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公务员更应当成为遵守法律的模范,努力做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3)忠于国家利益。国家是社会公共利益的化身,对国家忠诚就是对公共利益的忠诚。行使公共行政职权的公务员应该忠诚地维护国家利益,服从国家利益的需要,尽心尽力为国家工作。在现实行政工作中,对国家的忠诚主要表现在严守机密和切实贯彻国家方针、政策方面。

(4)勤勉负责。公共行政工作的公共性要求公务员在他们的公务活动中勤恳工作、认真负责,不得懒惰拖沓、玩忽职守。这是一种职业责任心和职业态度在日常工作中的体现。在我们党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大背景下,更需要广大公务员勤勉负责地完成国家和人民交给的任务,推动我国早日实现现代化的目标。

行政组织伦理

行政组织伦理主要指与组织制度和组织程序相联系的一系列伦理原则和行为规范。总的来说,行政组织伦理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程序公正。在行政机关履行行政职能、推行政务的过程中所建立的一系列程序、规章、条例、办法等,其目的都应该是为公共权力的授权者服务,而不应成为行政机关或个人谋取私利的手段。因此,行政机关必须摆正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制定合理公正的程序规定,以更好、更方便地为公民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2)组织信任。行政机关是一个在分工基础上进行合作的整体。这种合作不仅需要正式的权力体系,更要构建人与人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和谐的信任关系。另一方面,在行政机关与外部环境的关系上,也要求维持和增进政府与社会之间的信任关系。两方面信任关系的结合,才能最大限度地降低行政活动的运行成本,使行政任务得以顺利完成。

(3)民主责任。行政权力来源于人民的授权,行政机关并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因而,行政机关对广大的人民群众负有国家制度所赋予的责任,即所谓的公共责任。这种公共责任与民主原则结合起来,要求行政机关的目标、价值偏好必须反映人民的意志,并且在行政工作中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4)制度激励。行政组织内部也存在着伦理问题。这主要体现在激励制度方面,即如何通过建立组织内部合理公正的制度关系来激发组织成员的积极性,进而推进组织活动的顺利开展。一般来说,制度激励所蕴含的伦理问题包括两类:一是组织需要与个人需要之间的关系问题;二是效率与公平的问题。

公共政策伦理

公共政策伦理是制定良好公共政策的前提。就此意义而言,政策伦理比任何单个的政策都更加重要,原因在于所有的政策都依于伦理。公共政策的本质在于对社会利益和价值进行权威性的分配。因而,在资源稀缺的政策情境下,公共政策背后所隐藏的伦理选择就显得十分重要。

如果政府的公共政策选择偏离了公共利益的轨道,后果是不堪设想的。归根结底,公共政策伦理所涉及的是正义价值的选择问题,也就是如何做到社会利益和社会负担的合理分配。这就要求政府部门制定公共政策的时候,必须以公共利益为重,慎重选择政策取向,最大限度地增进公共利益。

发展趋势

行政伦理在行政实践中逐步发展,呈现出新的迹象及发展态势:

1. 从控制导向转化为服务导向

公共行政从控制导向向服务导向转化,实际上是在科学化、技术化的基础上转向伦理化,服务导向注定的“关系”格局是这种转变最强有力和直接的动力。

2. 从效率导向转化为公正导向

管理行政基本上是效率导向的行政。从19世纪80年代管理行政开始成为公共行政的主流以来,效率的问题渐渐掩盖了公正的问题。公正导向的提出促使公共机构和公职人员担负公正责任。

3. 在工具研究中引入价值视角

公共行政的作用对象是由人构成的社会,公共行政的主体是理性与情感兼具的行政人员,他们的思想观念、认识能力、个人处境与道德素质等,都是在公共行政实践中发挥不同作用的重要影响因素。只有致力于在公共行政研究中引入价值视角,才足以保证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健全视角,也才是真正保证公共行政研究的合理化方向。

4. 确立合作与信任的新型整合机制

公共行政的基本功能在于实现对社会资源的优化整合,一方面,它要实现对自身体系的优化整合;另一方面,通过自身的优化整合而实现对整个社会的有效整合。统治行政和管理行政基本上都是通过控制的方式来整合社会的,但公共行政完全可以拥有另一种自身整合以及整合社会的方式,那就是以合作建立行政机构、行政人员与社会各种机构、人士的关系结构,以信任建立起合作者之间的牢固互动结构。

5. 在治理变革上谋求德治与法治的结合

从20世纪后半期开始,工业社会向后工业社会转型,圃于法治的公共行政呈现出自身的不足,它需要得到德治的补充。德治作为法治的有效补充,将公共机构与行政人员主动履行公共责任放在重要位置,将外部的制度约束与内在的工作动机贯通起来,从而将公共机构及其人员履行公共职能变成高强度化的自觉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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