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05 15:30
社会舆论对行政组织及其行政人员的行为作出的肯定的道德评价,以及行政人员的全体或个人对这种肯定评价的自习意识。
1,荣誉的内涵
荣誉是对人道德行为的社会价值所做出的肯定性评价以及道德行为主体对这种肯定评价的自我意识。
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指人们履行了社会义务,对社会作出一定贡献之后,受到社会舆论的赞许和褒奖;另一方面,是指个人对自己行为的社会价值的自我意识,即由履行了社会义务而产生的个人道德情感上的满足和自豪感。
2,行政荣誉的内涵
行政荣誉是社会舆论对行政组织及其行政人员的行为做出的肯定性的道德评价以及行政人员的全体或个人对这种肯定评价的自我意识。
行政荣誉按照主体来划分,可以分为团体荣誉和个人荣誉。
行政荣誉按照内容和产生的原因来分,可以分为职业荣誉,道德荣誉和行为荣誉。
职业荣誉主要是与行政人员专门从事行政管理这一特殊职业活动而具有的特殊身份相联系着的荣誉。
道德荣誉是行政人员基于不断的道德行为选择,在道德评价中以及其他形式的社会认可,赞同和自我感受中得到的荣耀。
行为荣誉主要是指行政人员在实施某一行为之时和完成某一任务之后所感受到的成就感与欣慰感。
1,行政荣誉具有共性与个性相统一的特点。
2,行政荣誉具有客观性与主观性相统一的特点。
3,行政荣誉具有道德激励与工作评价相统一的特点。
4,行政荣誉具有职业荣誉,道德荣誉和行为荣誉相统一的特点。
5,行政荣誉具有权威化和大众化相统一的特点。
(一)对行政人员个体的作用
1,道德评价作用。
2,道德激励和利益激励作用。
3,内外监督作用。
(二)对行政组织的作用
1,提高组织管理效率,促进廉洁政府目标的实现。
2,增强行政组织的凝聚力。
3,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
(三)对社会的作用
1,导向与示范。2,惠及社会
一,荣誉与利益
(一)行政荣誉与个人利益
荣誉与利益,责任是三位一体的,任何行政组织和行政人员都有自身的立场,利益,职权和责任,但是对荣誉的追求都是一致的。
获得荣誉称号是行政组织及其行政人员应有的权利。
行政荣誉可以为行政人员带来综合利益。
(二)行政荣誉与公共利益
行政人员关于行政管理职业荣誉的获得不仅仅是个人谋职的结果,同时也是追求公共利益的结果。
作为行政荣誉的道德荣誉和行为荣誉的获得也必然是维护和促进公共利益的结果。
行政人员常常会面对公共利益,组织利益,个人利益之间进行选择。
行政荣誉也是行政组织及其行政人员在公共利益与团体利益之间作出道德选择的结果
作为行政组织或行政人员的行政荣誉主体都常常面对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之间进行选择的问题。
二,荣誉与责任
责任是依法或习惯约定的应当作为或不作为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后果,违反了法定或约定的义务,就应该承担相应的后果。
责任与行政荣誉有着明显的区别,同时也又有着密切的关系。
(1)行政荣誉是行政人员的行政责任,法律责任转化为道德责任的有效途径,是三种责任机制相互补充的融合剂。
(2)社会舆论也会通过行政荣誉而促进行政责任,法律责任向道德责任的转化。
(3)行政荣誉机制能够弥补现实责任机制的缺陷
(4)从行政荣誉的形成过程看,荣誉与责任有着密切的关系:
首先,行政荣誉的获得以承担责任和履行义务为前提。
其次,行政组织及行政人员获得行政荣誉以后,他人与自我的期望值较以往有所增加。
最后,行政组织和行政人员责任追究的主要形式之一就是剥夺行政荣誉。
(1)爱荣誉追求荣誉,能使个人有充分的道德自觉,促成完整人格的最终完成。
(2)行政人员不仅应有对个人行政荣誉的追求,而且有对集体行政荣誉的热爱与追求。
(3)行政管理活动需要有热爱荣誉,追求荣誉的氛围 。
(4)要争取荣誉,行政人员必须做到这样几点:
一是必须有强烈的自尊心和荣誉感。
二是必须能有所不为。
三是必须是自足的,也是反求诸已的。
行政人员在争取行政荣誉的过程中,要尽力避免出现下列心理:
一是行政人员应避免对行政荣誉的漠然与畏难。
二是行政人员应避免虽然一度有着争取行政荣誉的热情,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思想松懈,工作力度减弱,道德行为难以坚持下去的情况。(不思进取)
三是行政人员应该避免由于没有获得肯定与荣誉而出现心理失衡,工作热情下降,甚至埋怨委屈自卑的心理。
四是行政行员应该避免一旦获得行政荣誉就沾沾自喜,不思进取的心理。
行政荣誉获得的途径无论职业荣誉,行为荣誉还是道德荣誉的获得,都要求行政管理人员具有较高的素质,只有较高的德能勤绩表现,才能为行为主体赢得荣誉。
职业荣誉是与行政人员的身份联系在一起的,当行政人员获得了公务员身份就具备了获得职业荣誉的条件。
行政荣誉的获得:一方面,取决于行政组织科学的工作设计于人性化的管理,另一方面,取决于行政人员自身心理成熟度,也重视物质利益和物质需要的同时也重视精神利益和精神需要。
道德荣誉的获得来源于行政人员出色的工作表现,合乎道德标准的道德行为准则。
在我国,对公务员的奖励往往就是一种赋予行政人员道德荣誉的行为。国家公务员奖励的原则:
一是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
二是公平合理,奖不虚施的原则;
三是激励及时,注重实效的原则。
国家公务员奖励条件:
注意:
(1)权力不能作为荣誉的基础
(2)金钱不能作为获得荣誉的基础
(3)荣誉不身不能作为获得荣誉的基础
(4)知名度不能等同荣誉。
1,树立正确的荣誉观,必须要明确荣誉与耻辱的关系。
2,树立正确的行政荣誉观,必须明确荣誉与名誉的关系。
3,行政人员还必须注意区别荣誉与虚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