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6 10:07
行政机关在具体行使法律授予的权限时,为了确认是否存在符合该权限行使要件的事实,判断能否行使该权限进行事实调查或资料收集的活动,定义为行政调查。
第一种,广义的行政调查(一般行政调查),即行政厅确保行政正常运营为目的,为行政政策的立案、确立标准、具体实施,而收集情报资料的工作。第二,狭义的行政调查(个别行政调查),是行政厅以特定的、个别的行政决定、处理为直接目的,而收集必要的情报资料的工作。手段和方法包括向对方进行口头和书面询问,以及检查对方持有的文书、资料。不过,询问、检查(干预检查)、调查(干预调查),在行政法和宪法中都还有不少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