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驶车速

更新时间:2024-10-21 15:10

行驶车速(running speed)是指在一定的路段上车辆行驶的平均速度。是该路段长度除以车辆纯行驶时间(扣除所有停车时间后的行程时间)所得的商,用以分析该路段行驶难易程度和通行能力。可用测试车法调查得到,为保证测试数据的精度,一般要求测试车在该路段上行驶12-16次,经统计求得其速度值。

简介

行驶车速(running speed)是指在一定的路段上车辆行驶的平均速度。是该路段长度除以车辆纯行驶时间(扣除所有停车时间后的行程时间)所得的商,用以分析该路段行驶难易程度和通行能力。可用测试车法调查得到,为保证测试数据的精度,一般要求测试车在该路段上行驶12-16次,经统计求得其速度值。

行程车速

在一定的路段上,考虑了停车影响,车辆所实现的平均速度。是车辆行程除以行驶时间所得的商。它受道路和交通状况的影响,为一综合速度。行程时间中的停车时间,表示了道路上交通的延误,是鉴定道路交通状况的重要因素。

相关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八条规定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明显标志。

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七十八条、第八十一条规定

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

(一)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

(二)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

机动车行驶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其中拖拉机、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

(一)进出非机动车道,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时;

(二)掉头、转弯、下陡坡时;

(三)遇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

(四)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

(五)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时。

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

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二)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

(三)能见度小于5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

载有学生的校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在其他道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或者道路上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最高时速低于前款规定的,从其规定。

载有学生的校车在急弯、陡坡、窄路、窄桥以及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

根据《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

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剧毒化学品运输安全的管理规定,悬挂警示标志,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按照《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载明的运输车辆、驾驶人、押运人员、装载数量、有效期限、指定的路线、时间和速度运输,禁止超载、超速行驶;押运人员应当随车携带《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以备查验。

运输车辆行驶速度在不超过限速标志的前提下,在高速公路上不低于每小时70公里不高于每小时90公里,在其他道路上不超过每小时60公里。

根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在其他道路上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低于上述规定速度的,车辆行驶速度不得高于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

车辆行驶速度对路面的损伤

运输车辆中大型车辆的比重不断增加,且车辆超载的现象十分普遍。这些超载车辆在公路上行驶的速度较低,对路面的破坏作用远大于标准轴载。造成了路面的早期破坏,是路面的使用性能衰减加快,使用寿命大大缩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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