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9-25 09:18
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文书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事务;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政务信息、保密、督察、信访稳定和外事等工作;负责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
衡水市
(一)负责起草重要报告、领导讲话和综合性文件;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组织重要事项的调研,归口管理交通运输行业新闻、宣传;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精神文明办公室)负责交通运输法制建设、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组织开展行业政策研究;指导利用外资和民间资本;负责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指导行业体制改革;指导行业节能减排工作。
(三)综合规划科编制全市综合运输发展规划和计划;拟订专项规划及分年度实施的资金使用计划;参与拟订全市物流业规划和相关政策;参与拟定交通运输枢纽规划;负责组织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提出、论证、申报和计划实施工作;负责有关统计、预测和信息工作。
(四)财务科负责组织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投融资工作;负责交通运输收费项目监督管理;负责交通运输资金管理、财务监督检查、预算、决算、政府采购、外汇、信贷和银行帐户有关事宜;负责行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指导行业财务管理和局直属单位成本效益分析。
(五)审计科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的内部审计;负责对机关及其所属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等重要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负责直属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离任经济责任的审计;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监督;负责对重点建设项目的跟踪审计;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的内部审计。
(六)人事劳动科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管理;负责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的组织建设及其成员的管理工作;负责行业职业资格制度建设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负责行业特有技术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与管理;指导行业的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管理。
(七)科技教育科负责监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教育、信息化政策和规划的落实;协调有关重大科技项目研究;指导行业信息化建设;指导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标准协调;指导行业人员继续教育和职工培训。
(八)基建管理科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拟订交通运输基本建设市场管理有关政策;负责交通运输建设从业单位及人员的资质管理;指导交通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核、施工许可、实施监督和竣工验收;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和工程造价管理。
(九)运输安全科应急办公室拟订公路、水路等运输行业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不同运输方式的合理布局和有效衔接;负责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人员资格认可;指导运输市场的行业管理和重点运输、紧急客货运输;指导城市客运和城乡客运,指导物流市场有关管理;负责公路、水路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的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指导交通运输系统应急体系建设;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