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发展计划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4-10-09 19:47

衡阳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是负责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综合经济部门。

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追踪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控政策,衔接、平衡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组织参与、协调地方经济法规起草及相关的执法工作。

?二?做好全市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搞好资源开发、生产力布局和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引导和促进全市经济结构合理化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三?负责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价格等部门以及其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分析研究全市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参与研究地方财政政策、价格政策,研究提出运用财政和价格等重要经济手段的政策建议。

?四?提出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相关政策,规划重大项目的布局。指导和监督国债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和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申报和下达国家、省拨款建设项目和国家重大建设项目。负责市级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以及限额以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备案。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派出、组织和管理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工作。

?五?研究提出全市第三产业的发展战略、总量、结构、布局和政策措施,研究全市第三产业发展动态;监测分析第三产业发展方向,促进第三产业结构优化和与第一、二产业的协调发展;对信息市场进行规划、审批及管理。

?六?提出利用外资及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的建议。

?七?研究分析全市市场的供求状况,做好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及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指导有关部门搞好粮食宏观调控,管理全市重要物资储备,指导和监督重要商品的订货、储备、轮换和投放,引导和调控市场。

?八?做好全市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的衔接平衡,推进重大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负责国民经济及社会信息化建设的规划、编制、审批及监管。提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九?研究制订地方投融资、计划等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编制区域经济技术协作、饲料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有关地方性法规的起草和协调实施。

?十?负责国防国民经济动员工作;

?十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领导和管理市政府经济信息中心、市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市投资咨询中心、市政府重点建设工程办公室。

?十二?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发展计划委员会设15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加挂老干科牌子?

负责协调机关日常工作、会议组织、文电管理、秘书事务、要情信息、工作督办、提案和议案办理、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政务以及机关财务、资产管理、保密、保卫、老干部管理、工会、机关党务工作、计划生育工作等行政事务。

(二)国民经济综合规划与法规科(加挂宏观经济研究室牌子)?

研究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生产力布局以及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建议,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衔接平衡各行业规划和政策。组织、参与、协调经济法规的起草及相关执法工作。研究有关经济体制改革问题,负责行政复议工作。研究提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包括年度的总量平衡、发展速度、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措施。综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种信息、资料,进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及宏观经济形势分析研究。负责起草重要文件和信息发布工作;指导全市计划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经济政策协调与经贸流通科

研究、分析财政、金融和价格政策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参与有价证券市场管理;负责企业债券的申报和协调,确定资金投向,监督其使用情况。协调市场建设规划布局,负责流通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批。监测和分析市场的运行情况,研究提出重要商品的调控政策;指导、监管重要和特殊商品的生产、流通、储备和轮换;指导和协调粮食部门搞好粮食宏观调控。

(四)投资科(加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办公室牌子)?

提出全市有关投资的宏观调控意见,提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监测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运行;编制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研究提出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建设计划。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及权限,审核、审批、会签、登记、备案和申报基本建设项目;指导监督政策性金融的使用方向;管理全市重大项目总库。

(五)地区经济发展科(加挂衡阳市开发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编制全市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地区经济,协调国土调整、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有关工作,参与编制环境整治和水资源平衡规划;参与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承担市开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对外经济发展科

提出全市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总规模和投向。承担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编制全市利用外资贷款的总量控制计划。监测和分析利用国外资金的状况。安排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重大项目。编制全市除工业产品外的关系国计民生和大宗的重点敏感商品的进出口计划,负责组织重要商品、设备的进出口计划的申报、审批。

(七)工业经济和基础产业发展科(加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衡阳市稀土办公室牌子)?

研究提出全市工业发展的战略、方针政策,协调平衡工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重点行业发展的专项规划;负责全市工业生产力布局与结构调整;负责重大工业基本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参与提出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相关意见。提出全市稀土开发利用等有关工作。承担国家安排我市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的有关前期工作。协调全市经济动员工作,做好经济动员准备,确保随时能为战争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支持。

研究提出全市交通、能源等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协调平衡能源、交通等行业中长期规划,负责审核和申报交通、能源建设项目及年度计划;监测和分析交通、能源的发展建设状况;承担国家、省安排我市资源和新能源开发利用项目的有关前期工作。

(八)农村经济发展科

提出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畜牧水产、气象、乡镇工业企业等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审核申报和安排实施相关行业的项目;负责全市相关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及综合工作,编制、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市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组织、协调和实施全市生态环境建设工程;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参与编制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承担国家、省安排我市农业项目的有关前期工作。

(九)第三产业发展科(加挂衡阳市第三产业办公室牌子)

研究提出全市第三产业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全市第三产业发展规划和旅游规划,预测分析第三产业发展的趋势,组织研究第三产业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第三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负责全市新型的综合市场、新型商业业态、信息市场和生产要素市场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及综合工作,负责全市旅游规划项目和项目审批及综合工作,参与其他第三产业重大建设项目的审批会签。安排第三产业引导资金。衔接平衡第三产业与第一、二产业的协调发展。承担衡阳市第三产业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科

提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战略及相关意见,组织编制和衔接平衡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编制国民经济及社会信息化专项规划,组织可促进和带动国民经济素质提高的重大产业化前期关键技术、成套装备的研制开发和示范工程,争取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配置资金,推动全市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高新技术引导资金项目的安排;负责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批。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和省高新技术引导资金的重大项目。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十一)社会发展科

提出全市社会发展战略,衔接平衡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全市人口、就业、劳动、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政法、民政、社会保障、新闻出版等社会发展政策。负责管理全市城市人口机械增长计划,衔接平衡和下达大中专学校、技工学校和成人教育的招生计划;参与毕业研究生、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有关指导工作;申报和下达全市社会事业基本建设项目计划,安排社会发展专项资金。

(十二)招投标协调监管办公室

负责指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招标投标活动,拟定招标、投标配套规定;核准项目的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或自行招标),以及国家出资项目的招标范围(发包初步方案),对核准的招标投标书面报告进行备案管理;指定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对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招标代理机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处罚。

(十三)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

负责对国家、省和市出资的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投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以及投资概算控制及工程竣工验收和项目后评价进行监督检查;接待受理重大建设项目违规问题举报;建设项目审批和上报文件的会签。负责提出和实施稽查工作计划,负责稽察意见和信息的综合处理及通报反馈工作;研究制订稽察工作规章和有关政策法规;负责稽察特派员的管理和培训。

(十四)饲料管理办公室

负责制定全市饲料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条件;发放准产证和准销证;负责饲料安全监管和执法工作;审核饲料产品免税;审核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和批准文号;负责组织工商、公安、技术监督等部门规范饲料原料和产品交易市场。

(十五)组织人事宣传教育科

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福利、职称评聘;负责本委和直属单位的干部教育、宣传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和工会组织按有关规定和章程设置。

机构成立

衡发[2001]14号和《关于衡阳市直党政机关机构设置的通知》衡发[2001]15号精神,衡阳市计划委员会更名为衡阳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为衡阳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职能调整

?一?划出的职能

将衡阳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工作职能划归市教育局。

?二?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取消商品房销售计划、基建项目开工报告、企业申请更名、主要商品流转计划、大中型企业集团及其计划单列、“农转非”人口控制计划等六项审批,同时取消“固定资产投资许可”等8项核准和“汽车改装重点项目”等8项审核。

?三?新增的职能

1?负责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内的招投标活动;

2?向国家、省出资和专项资金支持的重大建设项目派出稽察特派员;

3?负责国防国民经济动员工作;

4?负责协调编制和实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

5?饲料生产经营企业条件的审核、发证、质量检查、年检年审和市场监管等;

6?负责国民经济及社会信息化建设的规划、编制、审批及监管。

人员编制

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为3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正副科级领导职数20名。

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4名。协调全市经济动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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