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地方税务局

更新时间:2024-10-04 18:07

衡阳市地方税务局于1994年9月25日组建运作,下设13个县(市)区局,市局机关内设职能科室12个,省局派驻机构2个,直属行政单位3个,负责全市7县(衡南县、衡阳县、衡山县、衡东县、常宁市、祁东县、耒阳市)5区(雁峰、石鼓、珠晖、蒸湘、南岳)和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地方税收征管,肩负着为全市各级政府组织收入、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职责。现有干部职工1307人,全市地税干部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已达到92.7%。

机构简介

按照分税制的划分,衡阳市地方税务局主要负责征收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使用税、资源税、印花税、烟叶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税(从2 0 0 0 年1 月起暂停征收)、屠宰税(农村费改税后取消)、筵席税(我省暂未开征),负责代征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防洪保安资金、残疾人保障基金和社会保险费。

机构设置

机关内设科室

1、办公室

处理市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报告和重大会议材料;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综合调研、信访、保密、外事、督查督办、政务信息及公开、办公自动化;负责税收宣传工作;负责机关经费管理、机关固定资产管理、接待及车辆管理;负责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机关工作规范管理及考核。

2、人事教育科

负责本系统的机构编制及干部任免调配考核奖惩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领导班子建设和后备干部的考核、培养与选拔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临聘人员的管理工作。

3、监察室

负责全局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税务监察工作以及党纪、政纪、廉政教育工作;受理对全局工作人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参与本局干部考察、职务任免的具体工作;负责对全局人员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协助上级调查处理本局人员违纪违法案件;负责干部队伍作风建设。

4、思想政治工作科

负责全系统思想政治工作规划的制定和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全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和地税文化建设工作;组织先进典型的宣传、表彰工作。

5、税政管理一科

负责全系统营业税、烟叶税税政管理以及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的组织实施;负责不动产、建筑业、货运行业营业税自开票纳税人的认定管理;负责分管税种的减免税审批(转报)手续和跟踪管理。

6、税政管理二科

负责全系统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政策的管理工作;负责分管税种的减免税审批(转报)手续和跟踪管理。

7、税政管理三科

负责全系统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政策的管理工作;负责分管税种的减免税审批(转报)手续和跟踪管理。

8、征收管理科

负责督促《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发票管理办法》的落实;制定并组织实施综合性地方税收征管制度、办法;负责指导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地税发票管理、税控装置的推行管理以及征管范围的界定;负责指导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和纳税服务;负责延期缴纳税款的审批或审核报批;负责或指导纳税人信誉等级的认定管理。

9、计划财务科

负责本系统税收计划的编制和管理及会统工作;负责本系统地方税收票证管理、使用和检查工作;负责本系统地方税务经费核算及其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基本建设、资产、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10、政策法规科

负责组织全市系统实施税收执法责任制和综合性税收政策的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市系统税收执法检查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市地方税务行政复议、行政处罚听证、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全系统普法教育和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

11、审计科

负责本系统财务收支、经费管理、基建预决算和税收执法等专项审计。接受市局人事部门的委托组织实施对系统内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的审计;参与本局政府采购事项的审计监督。

12、收费管理科

负责代征规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会经费、社会保险费、文化事业建设费、防洪保安资金)的征收管理和政策解释;负责各费金的减免审批(转报)手续和跟踪管理。

13、信息中心

负责制定全市地税系统信息化建设的发展规划和实施;负责全市电子产品的选型;负责全市地税系统的软件开发、推广应用和技术培训;负责全市地税系统网络的建设、运行、维护和安全工作。

14、后勤中心

负责机关环境卫生、食堂管理、物业管理、安全保卫、公务接待等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15、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基层作风和组织建设;负责对党员进行教育和管理;管好用好党务经费,组织开展党员活动;严格按照《党章》的规定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按要求和规定条件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培训和新党员的发展工作。

16、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负责组织本地区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报名、注册登记初审上报、业务培训、年检工作;负责初审、报批税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注册税务师及税务师事务所执业情况。

17、机关工会

维护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负责干部职工困难家庭的特困扶持和慰问工作。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组织开展会员活动。

直属行政机构

1、省级税收征收分局

负责所在地城区范围内的省级营业税纳税单位的营业税及其它地方各税费的征收管理;负责省级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负责本市州范围内省级地方各税的管理、检查和指导。负责对本局人事管理、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培训、党群及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承办省、市地方税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稽查局

负责本系统税收执法的监督工作;组织和协调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实施专项稽查;负责地税违法案件举报的受理和查处工作;负责组织或配合公、检、法等部门打击偷税、抗税、骗税等税务违法案件。负责对本局人事管理、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培训、党群及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承办省、市地方税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3、涉外税收征收分局

负责所在地城区范围内的涉外纳税单位地方各税的征收管理;负责所在地城区范围内的涉外纳税单位地方各税的管理、检查和指导。负责对本局人事管理、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培训、党群及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承办省、市地方税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和衡阳市人民政府的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根据省地方税务局的工作要点,研究制订全市地税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本地区有关地方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指导本地区地方税收业务工作。

(四)根据省地方税务局下达的收入计划,编制、分配和下达本地区地方税收收入计划,组织税收收入,完成税收任务。

(五)负责监督检查管辖所属单位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负责监督检查本地区地方税务机关及工作人员的税收执法情况。

(六)对全市各级地税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任免和经费开支实行垂直管理。

(七)负责本地区地税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

(八)负责本地区地税系统的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工作。

(九)负责本地区税收理论和政策调查研究工作,开展税收宣传。

(十)承办省地方税务局和地方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现任领导

李立平 (党委书记、局长)

陈云丽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正处长级))

刘小明 (党委委员、副局长)

陈洪贵 (党委委员、副局长)

罗捷 (党委委员、副局长)

黄湘衡 (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济民 (党委委员、副局长)

机构职能

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市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重点税源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务稽查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系统贯彻执行上级部门重大决策及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系统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开展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注:相关社保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

媒体报道

2013年05月30日人民网爆料,该局雁峰分局副局长张湘东1981年出生,14岁参加工作,在30岁前陆续得到“火箭提拔”,担任过常宁市地税局分局副局长,祁东县地税局副局长,而后又调任至衡阳市雁峰区地税局担任副局长。其父曾任三市州任地税局长,岳父为当地分局局长。

违规调动、突击提拔?

调出后因未安排领导职务又重新调回任原职

“地税系统就好像他家的厕所一样,来去自由,他想调走就调走,想调回来就调回来!”衡阳市地税局雁峰分局一位知情人透露,张湘东在2012年下半年曾正式通过程序调职至长沙市某区地税局,为了在调出后更好的安排职务,甚至还在调出之前进行了突击提拔,将副科级提升为主任科员。

衡阳市地税局一名分管人事的负责人向记者介绍,张湘东调入长沙工作后,因其妻子刘某无法调入长沙,而张湘东又未被安排领导职务,所以调职几个月后,于2013年上半年又重新调回原单位任原职。衡阳市地税局雁峰分局主管领导表示,张湘东目前正常工作,主管稽查、征收。

主管领导及部门回避应对,拒不公开简历

相关人发信告诫记者三思,称当事人脾气暴躁,恐做出出格之事

记者就衡阳市地税局雁峰分局副局长张湘东,关于14岁参加工作,违规调动,突击提拔等事宜向衡阳市地税局局长刘云夔、主管副局长黄信伟、雁峰区地税局主管领导及市地税局人事科相关负责人反映相关情况,并请求其依照信息公开条例,提供张湘东个人简历及调动、提拔等相关文件。截至记者发稿前,衡阳市地税局相关领导及部门仍未对此予以回应。

5月23日,衡阳市地税局一名相关负责人给记者发来信息告诫记者,称“由于张向东爱人无法调入长沙造成两地分居且在长沙又无法安排职务,无奈调回到衡阳任原职。这本己让他父子俩在长沙和衡阳颜面扫尽,尊严尽丧。换位思考,你觉得呢?请不要再在人家伤口上洒盐了。他是耒阳人脾气爆燥,我一再告诫他不可做出格之事。望老弟三思”。

链接:衡阳市地税局乱象丛生

局长被指利用过期政策为开发商减免税款800万,副局长与情妇签协议分手

2011年10月,有媒体曾报道,时任长沙市芙蓉区地税局局长刘云夔(后提拔为长沙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现任衡阳市地方税务局局长)通过给地税部门在国土部门设立的代理窗口批了一个条子,暂缓缴纳300多万的土地销售税款。而后又与长沙市芙蓉区地税局管理天心置业的三科科长李金武则利用1999年-2002年国家对房地产在此前无法销售的闲置房有个减免税政策,而该政策于2002年底停止执行。而就是利用这个早已过期的政策,将一笔牵涉的营业税款数额达500余万元的税款做了一套假的手续,视同闲置房办理了税收减免,并让企业顺利得到了批准,而牵涉的营业税款数额达500余万元。

2013年1月22日,衡阳市地税稽查局第一副局长刘晓峰与在一起8年的情妇林某,通过衡阳市蒸湘区蒸湘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签订“协议”,以现金补偿女方23万的方式,两人分手。

记者手记:局长不能“世袭”制,“神童”也需公开简历

14岁参加工作?违规调动?突击提拔?面对质疑,官方却能安然自若的选择装聋作哑,这不得不令人唏嘘!工作单位调动,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仅因未能安排领导职务,就把工作单位当做自家后花园这样的来去自如,这也未免太儿戏了!领导职务肯定是没有基因“遗传”的,局长自然也不能“世袭”制。这样的“神才”童工要不得!

单位荣誉

2009年,荣获第二批全国文明单位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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