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9-29 11:08
衢州市衢江区财政局是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拟订全区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有关经济政策,提出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建议。拟订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财务、会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等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等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
(三)负责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编制全区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报告全区和区本级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负责政府投资基金财政出资的预算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区本级预决算公开,指导全区乡镇财政工作。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彩票管理的相关政策和办法,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负责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的应用推广。
(五)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组织制定财政专户、预算单位账户及资金存放管理制度。负责区级财政预算会计核算与管理。负责编制全区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
(六)负责全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负责区本级政府采购事务。负责建立全区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和交易平台,负责政府采购对外事务。
(七)负责管理政府内外债。负责管理地方政府债务,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归口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赠)款业务。
(八)负责汇总和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区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九)按权限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负责审核和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制定社会保险基金财政补助政策,参与制定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和社会保险政策。
(十)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建设性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编制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投资项目资金预算,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组织实施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
(十二)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行业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指导推进全区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党的建设工作。
(十三)负责组织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支出政策和管理制度。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十四)受区政府委托,负责全区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组织实施全区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国有资产权属界定和产权登记。监管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处置和企业国有产权会计信息统计分析和国有企业绩效评价。指导和管理全区资产评估业务。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局长:刘建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