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5-21 16:21
唯识家所立的色法之一。旧译为‘作色’。凡色境有三,即显色、形色与表色。‘显色’,即一般所说的颜色,如青色、黄色等。‘形色’,系指物体之形状,如长短等。‘表色’,系指有情之动作,如取舍、屈伸、行住、坐卧。取舍其物曰取舍,屈伸身体曰屈伸。此取舍屈伸、行住坐卧是表达有情内心而显现于外的动作,故称为表色。如《瑜伽师地论》卷一所述(大正30·279b)︰
释义
‘彼所缘者,谓色,有见有对。此复多种,略说有三,谓显色、形色、表色。(中略)表色者,谓取舍屈伸行住坐卧,如是等色。又(中略)表色者,谓即此积集色生灭相续,由变异因,于先生处,不复重生转于异处,或无间或有间,或近或远差别生,或即于此处变异生。是名表色。’
表色是假色,并非眼识所缘,而是意识所缘。此如闻证在《略述法相义》卷上谓,四显色是实,余色皆假,眼识所缘,唯是实境,不缘假境。又据《法苑义林章》卷三(末)所述,与无表色相对的表色,不只是指十二处中的色处,而是指五蕴门中的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