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06 12:44
袁海舰,现任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2000.09--2004.09 东北林业大学理学院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学习
2004.09--2007.06 东北林业大学林产化工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
2007.06--2010.04 大兴安岭地区公安消防支队呼玛县大队呼玛中队中队长(正连职)
2010.04--2014.03 大兴安岭地区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参谋、副科长
2014.03--2014.12 转业待分配
2014.12--2016.04 省国土资源厅信访工作处副主任科员(其间:2010.09--2015.12东北林业大学林产化学加工工程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工学博士学位)
2016.04--2019.01 省国土资源厅人事科教处主任科员
2019.01--2019.06 省自然资源厅人事处主任科员
2019.06--2019.09 省自然资源厅人事处二级主任科员
2019.09--2020.05 省自然资源厅人事处一级主任科员
2020.05--2022.05 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处副处长
2022.05--2022.06 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委常委、塔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候选人
2022.06--至今 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委常委、塔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2022年6月14日,塔河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会议通过,决定任命:袁海舰为塔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