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8 11:30
袋地是被周围土地所环绕,而与外部公路无道路相通的土地。根据大陆法各国的法律,袋地所有人或利用人基于正常的袋地使用目的具有在邻地上通行的权利,对于邻地所有人的不法妨碍具有排除妨碍请求权。
环绕袋地的周围土地称为邻地或周围地。根据大陆法各国的法律,袋地所有人或利用人基于正常的袋地使用目的具有在邻地上通行的权利,对于邻地所有人的不法妨碍具有排除妨碍请求权;学理上称为袋地通行权或邻地通行权。按照不同国家的法律,袋地通行权往往附有以下限制:(1)仅天然袋地的所有人或利用人方可依法取得邻地通行权;基于土地转让或分割而形成的袋地,其所有人或利用人仅对其让与地或分割地具有无偿通行权,而对其它邻地不具有当然通行权。(2)袋地权人仅能基于正当使用袋地的目的在邻地上行使通行权,并且负有尽少影响邻地人利益的义务。(3)袋地权人行使邻地通行权依法可以有偿、亦可以无偿;但是因行使邻地通行权而给邻地权人造成损失的,袋地权人应当予以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