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02 16:29
襄阳市司法局是襄阳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部署督查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全市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市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做好相关法规、规章草案的调研、起草工作。做好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提请神以前的立法协调、合法性审查和修改完善工作。做好市政府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提请审议法规草案的相关工作。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市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三)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有关市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政府规章草案备案审查工作。负责立法协调工作。承办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工作。
(四)承办市政府规章的立法解释工作。负责市政府规章实施情况的评估工作。负责协调部门之间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清理、编纂市政府规章工作。承担市政府规章报送备案工作。
(五)承担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具体工作。承担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管委会和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市政府重要的经济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六)承担统筹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全市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市政府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承办申请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工作。办理涉及市政府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案件及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八)承担统筹规划全市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和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市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所工作。
(九)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十)负责司法行政戒毒场所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和戒毒康复工作。对全市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
(十一)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市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管理襄阳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十二)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组织全市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十三)负责拟订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科技和信息化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科技和信息化体系建设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五)负责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查工作。协助各县(市、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十六)负责全市司法行政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重点抓好法律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系统建设,建立对违法、违纪执业人员的失信信息公示制度,并实现社会公开可查询。
(十七)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负责精简行政审批中“减证便民”工作。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化“互联网+放管服”改革和“一网覆盖、一次办好”的工作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推动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便民化,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
党组书记、局长:何爱群
党组成员、副局长:蒋志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涛
党组成员、政治(警务)部主任:张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刘俊峰
党组成员、副局长:韩炜
2021年11月17日,襄阳市司法局入选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拟表彰名单,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18日至11月24日。
2022年7月,襄阳市司法局被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