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24 20:14
襄阳市旅游局
(一)将原市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承担的旅游行业管理、旅游执法职责划入市旅游局。
(二)将原市民用航空管理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市旅游局。
(三)增加利用民航线路开展旅游品牌策划、推广和营销职责。
(四)加强组织指导旅游产业发展与改革职责。
(五)加强开发文化旅游精品线路和文化旅游产品职责。
(六)加强旅游综合协调、应急救援和区域旅游合作职责。
(七)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一)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旅游业、民用航空业发展的政策法规,拟订有关旅游业、民用航空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旅游、民用航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旅游产业发展战略,推动全市旅游产业发展,组织实施优秀旅游城市、旅游强县、旅游名镇、旅游名村创建工作,推进旅游目的地体系建设。
(三)拟订与旅游产业发展和旅游工作相适应的体制机制改革措施,加快旅游产业转型发展。
(四)制定本市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品牌培育;组织开展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市场营销。
(五)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负责对全市范围内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事业单位进行行业管理,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牵头组织全市旅游市场整治,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旅游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旅游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六)负责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有关保护工作;负责旅游开发建设项目的综合管理;指导全市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引导休闲度假;监测全市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信息发布及行业信息化建设,协调、指导全市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
(七)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旅游人才规划;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指导服务县(市)区旅游部门工作。
(八)负责对机场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完成市政府下达的航线航班工作任务。
(九)组织实施航空旅游宣传营销工作。
(十)拟订襄阳民用航空净空保护管理办法,对民用航空、通用航空、净空空域等范围内危及航空安全的行为实施监督管理,配合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采取措施消除对飞行安全的影响。
(十一)制定并组织实施《襄阳民用航空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承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落实应急物资储备,组织预案演练和民用航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
(十二)负责对襄阳民用航空企业进行安全检查,依法督促机场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参与飞行事故调查处理。
(十三)负责研究襄阳低空管理政策,拟订低空发展规划,促进通用航空产业发展。
(十四)负责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五)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市旅游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重要部署和事项的督办落实;综合协调和处理机关日常事务;负责拟订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内外联络、公务接待;负责文秘、会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电子政务、安全保卫、综治、信访、文明创建、目标责任制管理和财务等行政后勤工作;负责局属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协调、办理工作。
(二)规划与产业发展科
拟订全市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旅游资源的普查、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和重点景区的开发建设,组织指导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负责旅游度假区(村)、示范区的申报、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实施旅游名镇、名村创建工作;参与旅游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指导旅游商品、旅游纪念品的开发工作;负责旅游项目储备、立项、申报和项目库建设工作;负责旅游项目招商和促进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负责落实旅游专项资金并监督使用。承担有关旅游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及发布后的监督实施;负责局机关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和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负责普法和其他法律事务工作;研究旅游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旅游统计和分析工作。
(三)旅游行业监督管理科(市旅游执法支队)
负责全市旅游行业的管理、指导和服务;负责指导贯彻旅游住宿设施、旅游车船、旅行社和特种旅游项目的服务标准;组织和指导旅游饭店、农家乐的星级评定、申报及管理工作;负责工农业旅游示范点的申报及管理工作;指导优秀旅游城市、旅游强县创建和行业精神文明、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旅游保险工作;指导全市旅游中介组织工作。监督检查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协调旅游重大安全事故的救援和处理;指导处理旅游投诉工作,开展旅游服务质量现场检查和市场秩序整治,承担旅游行政执法工作。
(四)旅游市场营销科
拟订全市旅游市场开发战略、航空旅游发展措施、规划和年度市场促销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和市场营销活动;组织开展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和线路的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实施航空旅游市场推广、品牌策划、宣传营销,做大航空旅游市场;负责航空旅游市场分析工作;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和旅游宣传品的策划、制作;组织承办重大旅游节庆活动;负责对外旅游市场推广和旅游涉外事务;负责全市旅游对外合作与交流。
(五)民航管理科
负责襄阳民用航空事业发展规划及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市政府下达的航线航班工作目标任务;负责组织襄阳民用航空应急救援和预案演练,参与襄阳机场民用航空事故调查处理;协调襄阳机场公司周边关系,做好服务襄阳机场工作;负责航线航班信息统计。
(六)人事科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作;拟订并实施全市旅游行业人才教育培训规划;组织、指导旅游行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承担与旅游院校的交流合作工作;负责机关党群、思想政治建设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市旅游局机关事业编制为2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7名(含监察室主任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
从原市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从事旅游相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中划转15名工作人员到市旅游局。
从原市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划转2名工勤人员事业编制,随自然减员逐步核销。
原市民用航空管理办公室在编在岗人员成建制划转到市旅游局。
原市民用航空管理办公室1名工勤人员事业编制,随自然减员逐步核销。
各县(市)区旅游局、局机关各科室: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现就市旅游局(市民航办)领导班子成员分工通知如下:
陶德慧 党组书记、局长(主任) 主持市旅游局(民航办)全面工作。
席安波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副主任) 负责旅游、民航市场开发、宣传营销、旅游行业人才教育培训、导游管理和机场建设协调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务、人事、纪检监察、群团、老干部等工作。分管旅游市场营销科、人事科、监察室。
徐士彪 党组成员、副局长(副主任) 负责机关综合协调、机要保密、财务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信访稳定、议案提案、重大活动等的组织协调和检查督办工作;负责旅游规划编制、实施、旅游资源开发建设、招商引资、旅游产业发展、旅游环评、旅游统计、旅游商品开发等工作。分管办公室、规划与产业发展科。
李海成 党组成员、副局长(副主任) 负责旅游质量管理、旅游市场监管、旅游安全日常监督、旅游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旅游保险、标准化建设、旅行社审批、旅行社及住宿设施等级评定、酒店前置服务、行业文明建设、旅游执法、投诉处理、质监队伍建设等工作。分管旅游行业监督管理科(市旅游执法支队)。
李晓佳 党组成员、副局长(副主任) 负责民航发展规划、监督管理工作、航线航班开通、空地关系协调、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负责除航空市场开发营销以外的涉及民航的其他工作。分管民航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