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更新时间:2024-03-03 11:26

襄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是襄阳市机构改革设置的新部门,为襄阳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现任局长:杨富杰,党组书记:段细柱。

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企业负担监督工作。

(三)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协调经济运行中的突出和重大问题;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四)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核、批准市政府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五)依托国家和省、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六)提出企业技术进步政策的建议,组织推动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推进产学研结合,促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七)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编制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使用计划和中小企业运行监测工作;承担全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八)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九)负责装备、汽车、石化、信息、轻工、纺织、冶金、建材、磷化、盐业、食品、医药、包装等工业行业管理和盐业、医药储备管理,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承担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统筹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工作,拟订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战略、政策;指导推进工业领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制造和应用,促进工业领域电子商务和现代化流通体系建设;编制工业信息化的实施计划;推进信息系统集成能力评价工作。

(十一)统筹指导工业领域信息安全;研究拟订信息资源、信息安全保障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及政策建议;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信息资源和信息基础设施的综合利用。协调通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

(十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局党组和行政机关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察督办;负责机关文秘、信息简报、重要会务、文印、信访、综治、档案、机要、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拟订全局月度、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组织拟订和落实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工业地方志编撰工作;组织协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工作,编报部门预决算并负责预算执行;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和绩效检查;拟定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规章制度,管理会计档案和国有资产;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拟定机关事务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规划、制度、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物业、交通、通信、安全保卫等工作;承担机关基本建设、办公用房、职工政策性住房管理工作;承担并指导机关及直属单位消防和交通安全、爱国卫生、绿化、公共机构节能等工作;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直属单位后勤保障及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对口省经信厅办公室、财务管理处、行政处。

(二)综合研究科

组织研究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提出政策建议;统筹协调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相关工作;承担重要文件和重要综合文稿的起草工作;组织、协调综合性政策调研和理论研究活动。

对口省综合研究处。

(三)法规科(企业负担监督办公室)

负责组织起草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的宣传、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受理、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推动机关依法行政、普法教育工作;负责法律顾问制度的组织实施。负责监督检查涉及企业负担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情况,协调处理涉及企业负担的重大事项;负责政策资金兑现工作的统筹与监督;受理涉及增加企业负担的举报、投诉,协调有关部门查处涉企乱收费案件;统筹负责行政审批(许可)服务工作。

对口省经信厅法规处(企业负担监督办公室)

(四)规划投资科

负责归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重大生产力布局、固定资产投资(含技术改造和工业强基等转型升级重大工程及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工程建设有关工作;负责组织中央、省相关专项资金申报和项目管理;负责提出市财政专项资金安排使用的建议;监测分析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运行状况及趋势,研究提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政策建议;承担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审核的相关工作;组织推进“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工业行业科技发展规划、技术政策和技术标准;组织协调实施有关重大科技专项,推动技术创新和政产学研用结合;组织协调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产业化示范工程;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行业技术基础工作;培育和促进人工智能等新型产业体系发展。负责联系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对口省经信厅规划投资处、科技处。

(五)经济运行科

拟定工业经济运行年度调控目标,提出相应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建立和完善工业经济绩效评价体系并负责组织实施,对工业经济运行情况进行考核督导;组织协调工业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负责生产要素的组织协调;负责应急物资、重要物资的调度、企业防灾减灾工作。负责联系供电和能源管理部门。

对口省经信厅经济运行处。

(六)企业科

牵头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中小企业的政策、法规,会同有关方面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相关部门对中小企业进行指导和服务;组织推进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引导企业加强管理和制度创新;监测分析中小工业企业发展动态,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工作;承担市工业行业安全生产专委会办公室工作,承担全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

对口省经信厅中小企业处。

(七)产业政策科

组织拟订工业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拟订培育产业集群的政策措施,促进产业集群发展;指导开展支柱产业细分领域隐形冠军认定、培育、提升工作;拟定发展服务型制造和工业设计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产业转移、淘汰落后产能和工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

对口省经信厅产业政策处。

(八)原材料工业科(医药化工产业办公室、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办公室)

负责化工、建材冶金等工业行业管理工作;拟订相关产业发展规划,提出政策建议,指导产业发展;分析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解决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参与相关技术改造项目审核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承担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承担新能源新材料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动工作;研究产业发展规划,服务产业发展;分析产业运行情况,协调解决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参与相关技术改造项目审核工作;承担国家、省、市相关产业政策、法规和扶持措施贯彻落实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统筹全局推进产业招商工作,指导企业的招商引资工作。

对口省经信厅原材料工业处、禁化武办。

(九)装备工业科(装备制造产业办公室)

承担装备制造业行业管理工作;研究行业发展规划,服务行业发展;分析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解决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参与相关技术改造项目审核工作;承担国家、省、市相关产业政策、法规和扶持措施贯彻落实工作,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促进装备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发展。

对口省经信厅装备工业处。

(十)汽车产业科(汽车产业办公室)

承担汽车行业管理工作;研究行业发展规划,服务行业发展;分析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解决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参与相关技术改造项目审核工作;承担国家、省、市相关产业政策、法规和扶持措施贯彻落实工作;对汽车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提出意见;负责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资金使用提出意见;协调服务汽车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对口省经信厅装备工业处。

(十一)消费品工业科(轻工纺织产业办公室)

负责医药、轻工、纺织、食品、家电行业管理工作;承担盐业和国家储备盐行政管理;负责医药储备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创新药品、仿制药品产业化实施;贯彻落实相关产业政策和有关法规、技术规范及标准;研究拟订行业发展规划,指导行业发展;分析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解决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参与相关技术改造项目审核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协调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包装行业管理和包装产业发展指导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对口省经信厅消费品工业处。

(十二)综合产业科(综合产业办公室)

负责工业企业对外经济合作交流的有关工作;研究提出工业承接国(境)外产业转移的政策和措施;负责援疆援藏产业对接工作;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污染防治、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对口省经信厅对外经济合作处、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十三)电子信息科(电子信息产业办公室)

负责电子信息产品制造、电子电器产品维修、软件、信息服务业行业管理工作;拟订电子信息、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业发展规划,提出政策建议;分析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解决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参与相关技术改造项目审核工作;促进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组织推进软件技术、产品和系统研发及产业化;推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发展和应用推动信息服务业创新发展和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安全可靠系统集成能力建设;承担安全可靠信息产品、系统推广应用工作;推进软件和知识产权保护及正版化;推动开源软件创新发展;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对口省经信厅电子信息处。

(十四)信息化推进科

统筹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拟订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提出政策建议;指导推进工业领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制造和应用,促进工业互联网、工业领域电子商务和现代化流通体系建设;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助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编制工业信息化的实施计划,推动工业产品研发、生产过程控制、企业和行业管理的信息化;负责市财政性资金投资信息化项目相关内容的审查,推进信息系统集成能力评价工作;统筹推动信息资源和信息基础设施的综合利用,研究拟订信息资源、信息安全保障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提出政策建议;指导工业领域信息安全,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协调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基础性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地方政府做好信息安全协调和基础设施管理工作;推进面向公共服务的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产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联系市无线电管理部门。

对口省经信厅软件服务业处、信息化推进处、信息资源和基础设施协调处

(十五)人事科

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管理等工作。

离退休人员工作科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机关纪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纪检监察工作。

现任领导

局长:杨富杰

所获荣誉

2019年12月,被湖北省人民政府授予“2017-2018年度全省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先进单位”称号。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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