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8-12 14:05
北京市西城区民政局是区政府主管民政工作的职能部门,办公地址位于西城区安德路甲69号。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北京市委关于社会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区委有关工作要求,研究提出工作意见并组织 实施。
(二)研究提出本区社会建设的总体实施规划、重要措施、工作方案、指导意见,为区委宏观决策服务。
(三)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本区社会建设重点任务的落实,对各街道社会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
(四)拟订本区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和社会领域社会动员体制机制建设的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研究推进本区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六)协调指导各街道开展社区党建工作。协调指导本区社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
(七)协调指导本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拟订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以培养、 评价、使用、激励为主要内容的制度和机制。
(八)统筹本区城市服务管理网格化体系建设工作。
(九)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民政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民政事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以及北京市相关规定,拟订本区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 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依法对本区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三)负责本区社会福利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区福利彩票销售及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贯彻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 展的政策,组织社会捐助工作。落实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 殊困难群体的社会福利政策,承担相关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建设 征地超转人员管理工作。
(四)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本区养老服务工作。落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法规、标准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提出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联系街道办事处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六)统筹推进本区社区建设,组织实施社区建设的规划和政策措施。
(七)健全完善本区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特困人 员供养工作。
(八)负责组织实施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工作。
(九)落实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的政策,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十)负责本区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和边界争议调处工作。
(十一)负责本区社会工作人才登记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本区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
(十二)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承担相关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高翔:北京市西城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杨静:北京市西城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朱一凡:北京市西城区民政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
许洋:北京市西城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郝成文:北京市西城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许德彬:北京市西城区民政局二级调研员
(一)综合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负责信访、建议议案提案办理、保密、标准与信息化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人事管理、干部队伍建设、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信息、新闻宣传及发布、联络接待、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拟订本区社会建设、民政工作的发展政策、改革方案、实施计划、指导意见,开展重点 课题调研。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 作。承担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承担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负责行政审批、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
(三)街道工作科。研究制定街道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民生工作等方面的规划和政策。指导街道加强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街道社会建设重点任务的落实情况。指导社区服务中心工作。指导街道规划并落实社区办公服务用房等社区公共资源配置建设工作。协调推进各街道社会服务管理创新项目,对重点项目进行策划指导和支持。负责指导街道系统全响应网格化建设工作。负责对街道系统的绩效管理考核评价工作。
(四)社区建设科。拟订本区社区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基础保障建设。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协商,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制定本区社区服务发展规划、政策,统筹协调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社区服务站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五)社区党建工作科。负责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社区党组织建设的规划、制度与措施。统筹指导街道工委开展社区党建工作,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和统战等工作。
(六)社会组织工作科。落实社会组织建设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提出加强社会组织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协调指导社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统筹协调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的各项工作。负责区级社会组织的审批、监督、服务、管理以及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等工作。统筹指导社会组织主管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和服务。
(七)社会工作队伍建设科(志愿者和社会动员工作科)。 拟订本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社会工作人才招录、培养、评价、使用、激励等方面的相关配套政策。负责本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日常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本区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拟订本区社会领域社会动员体制机制建设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发动社会力量参与重大任务、重大活动和应对突发事件。
(八)养老工作科。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本区养老服务工作。落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组织实施本区养老服务安全质量和标准化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助开展老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组织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和服务管理工作。
(九)社会福利和慈善工作科。制定和落实残疾人社会福利政策。负责民政部门管理的退休退职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孤儿认定安置、儿童福利、儿童收养登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组织拟订本区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落实公 开募捐管理、信息公开、慈善信托备案管理等制度,对慈善组织的慈善活动进行监督。负责对本区慈善工作的表彰、宣传、教育、培训及交流合作。
(十)社会救助科。拟订本区社会救助政策,建立完善本区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低收入家庭救助、临时救助、专项救助工作。负责社会救助政策和资金的落实。负责本区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
(十一)社会事务管理科。负责本区见义勇为人员的行为审核、确认、奖励及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婚姻登记、撤销受胁迫的婚姻工作。负责殡葬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执法检查、指导服务等工作。负责殡葬行政许可工作。负责辖区行政区域调整规划工作和界线标志物的维护管理。承担人民政府及派出机关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
(十二)计划财务科。负责行政事业经费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各项财务会计制度。负责编制实施年度预决算和财务收支计划。指导和监督各街道民政事业和社会建设转移支付资金管理。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绩效评审、内控管理、内部审计、统计等工作。
(十三)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组织建设。承担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
(十四)工会。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工会工作。
(十五)离退休干部科。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与管理工作。
(十六)西城区救助管理站。负责区域内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甄别、救助管理、咨询、告知、引导、护送工作。
(十七)西城区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负责福利彩票销售工作;搞好市场调研,抓好全区各投注站的设立和销售人员的业务指导、监督。
(十八)西城区地方退休服务所。负责本区地方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十九)西城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职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区社区服务工作。监督指导街道社区服务工作。承担本区社区信息网络及呼叫系统的管理和运营工作。组织、开展居家养老助残、信息咨询、业务培训和家政服务等公益和便利服务业务。组织开展本区社会捐赠活动,建设社会捐助站点。负责社会捐赠款物的接收、管理和使用。负责社会捐赠物资的储备管理、调拨运输工作。组织对口支援贫困地区及帮扶本区困难群体工作。
(二十)西城区福利生产办公室。贯彻、落实福利企业的有关政策、法规;协调、指导福利企业;为福利企业和残疾人提供服务;维护福利企业和残疾人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十一)西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服务中心。负责办理婚姻登记、接待婚姻当事人咨询;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和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保管婚姻登记档案;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和倡导文明婚俗。
(二十二)西城区困难群众救助服务指导中心(西城区居民经纪状况核对中心)。组织全区低保政策的贯彻执行;负责来信来访;低收入居民生活状况的调研;基本信息管理。
(二十三)西城区老年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全区各项老年文体活动和相关服务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开展有关居家养老服务的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负责区养老(助残)员的业务培训及为老服务队伍的发展与管理;承接区老龄办确定开展的为老办实事项目。
2019年3月29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授予“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