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25 21:22
组织实施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起草司法行政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
局长:马祯青
副局长:董发涌、张弛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的职责。
(三)增加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的职责。
(二)拟订全民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工作。
(三)负责监督指导律师、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指导法律顾问工作和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工作。
(四)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
(五)指导、监督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及帮教安置工作。
(六)承担司法行政的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国家赔偿案件的办理工作。
(七)负责司法队伍建设。负责依法行政、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等工作。
(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西宁市司法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拟订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督促落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文秘、信息、保密、统计和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资产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通信信息技术网络建设;承担局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二)法制宣传处
拟订依法治市工作纲要和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监督依法治理工作;承担组织、协调、督查、考核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年度计划工作;承担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律师公证管理处
指导、监督律师、公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拟订律师、公证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承担律师、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公证员的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律师、公证协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基层工作指导处(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处)
指导、协调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管理司法所、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承担牵头组织公、检、法等部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承担市综合治理委员会帮教安置刑释解教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西宁市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的日常工作。
(五)政策法规处(司法鉴定管理处)
负责司法行政法规规章起草、审核、备案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基层司法行政法制工作;参与指导面向社会的法学教育工作;负责市级司法鉴定机构的遴选和管理工作。
(六)政治部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队伍建设工作;承办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国家司法考试的相关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2020年1月2日,被公示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公示期为2020年1月2日至2020年1月8日)。
2021年12月,西宁市司法局入选青海省2016—2020年普法工作先进集体拟通报表扬名单。
2022年9月,被评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