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教育局

更新时间:2023-06-20 20:00

西宁市教育局是主管西宁市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西宁地区有各级各类学校747所,在校学生38.01万人,其中幼儿园331,在园幼童6.49万人;小学及教学点308所(个),在校生15.59万人;初级中学87所,在校生7.57万人;普通高中49所,在校生4.23万人;中职学校20所,在校生4.04万人;特殊教育学校3所,在校生871人。全市有教职工17536名,专任教师16921名,其中城市、县镇、农村教职工数分别为:7882名、4805名、4849名,有专任教师分别为7462名、4655名、4804名。小学、初中、高中有专任教师分别为:7590名、5957名、3374名。

内设机构

西宁市教育局设12个内设机构:

1.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科(挂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牌子)

2.党建纪检科[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3.办公室

4.人事科(挂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5.财务与学生资助科

6.发展规划与基建装备科

7.政策法规与学校安全科

8.学前与小学教育科

9.中学教育科

10.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科(挂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牌子)

11.群团工作科(挂共青团西宁市教育局委员会牌子)

12.督导室

主要职责

(一)组织实施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实施。起草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执行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指导和协调,负责普通中小学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职业学历教育工作。执行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负责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五)负责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执行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负责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六)负责提出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建议。

(七)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计划,监督教育经费的管理使用。

(八)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九)指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法制教育、国防教育及勤工俭学工作,指导学校党建工作。

(十)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学校教师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十一)负责初、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

(十二)归口管理教育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合作办学及外国教育专家等工作。

(十三)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并监督检查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实施,承担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四)负责学生资助工作,归口管理国外、海外、省外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指导教育专业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十五)负责学生和学校安全工作。

(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班子

常玉峰  党组书记、局长

王光献  党组成员,西宁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薛卫星  党组成员、副局长

徐  洁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子玥  党组成员

获得荣誉

2015年2月,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20年6月,被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青海省军区命名为青海省“拥军优属模范单位”。

2020年11月20日,入选第五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2021年12月,西宁市教育局入选青海省2016—2020年普法工作先进集体拟通报表扬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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