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15 21:49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55年2月15日,前身是西安市人民法院,位于西安市北二环东段139号。全院现有干警436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以上41人,大学本科368人,大专学历25人;具有法官职务人员264名,在审判一线工作法官203名。
1949年5月28日,在西安人民欢庆解放的锣鼓声中,与国民党政府西安西安法院旧址上成立了西安市人民法院,开始代表人民行使审判职权。1955年2月15日,依照《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西安市人民法院改建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也是自1955年2月,西安市人大一届二次会议开始,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由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现设有刑事审判一庭、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民事审判四庭、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审判监督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审判庭、执行工作局(下设执行一庭、执行二庭、综合处)等14个审判业务部门;政治部(下设人事处、宣传处、教育培训处、离退休干部管理处4个处)、办公室、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法警支队、司法技术室、研究室、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办公)、机关党委等8个综合部门。
近年来,西安市两级法院年受理案件约70000件,约占全省法院受理案件总数的三分之一。其中,西安中院年审结案件约13000件。西安中院还承担全省大部分涉外案件和全市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任务。2012年至今,全市法院有11个单位受到最高人民法院表彰,50个单位受到省级表彰,119名干警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党组书记、院长:赵雷
党组成员:段红军
党组成员、副院长:姚建军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邓晓宇
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吴新平
副院长:李智平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曼慧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党晓娟
因工作成绩比较突出,近年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共荣立集体一等功1次,集体二等功1次,个人一等功4人次,集体二等功(部门)8个次,个人二等功34人次,先后涌现出全国模范法官1人,全国优秀法官2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1人,有15个部门荣获全国法院民事、刑事、行政、研究、监察、司法警察、宣传工作等先进集体,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国企改革攻坚先进集体并荣记集体一等次。2010年10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首批“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
2020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授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
2022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授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