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4-07-14 11:49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是西安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依据《西安市开发区条例》,对高新区行使市级经济事务和部分社会事务管理职权。

领导

马鲜萍:西安市委常委,西安高新区党工委书记(兼)

陈辉: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史康度:高新区党工委委员、西安高新综合保税区管委会专职副主任

董明炎: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纪检监察工委书记

顾海文: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杨华: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王海若: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李晓岚: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任俊峰: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职能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西安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编制高新区建设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定高新区管理规定;

(三)领导、协调有关部门设在高新区的派出机构或者分支机构的工作;

(四)对高新区的企业事业组织进行协调和服务。

职权

(一)负责高新区的财政、国有资产管理

(二)按照规定权限审批高新区内的企业及项目;

(三)负责组织、协调、管理高新区的科技创新、科技企业孵化及经国家批准的出口加工区

(四)负责高新区内的土地、规划、建设、房产、市容环卫、市政、公用事业、环境保护、园林绿化的管理;

(五)负责高新区内计划、统计、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物价、对外经济等工作的管理;

(六)负责高新区内的民政、社区、计划生育等工作的管理;

(七)市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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