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9 13:42
西藏三大领主是民主改革前,西藏地方政府(官家)、贵族、寺院三大类农奴主的概称。西藏的农奴主阶级由宗本 (宗即县一级地方行政官员) 以上的官员、贵族、寺院上层喇嘛和他们的代理人共同构成,占总人口数的5%,占有西藏的全部土地、山林、湖泊、牧场以及绝大部分的牲畜、农具、房屋和其他生产资料。全部土地、山林、湖泊和牧场的所有权属于封建地方政府,贵族和寺院的土地由其赐予,世袭享用,不得买卖,但可以相互赠送、布施、抵押。
农奴主阶级占有全部农奴和奴隶,凭借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权,依恃政教合一的封建政权,使用各种手段统治农奴和奴隶,限制其人身自由,征派各种徭役和租赋; 对农奴,在农耕区分给少量份地,在牧区分放牧奴一定数量牲畜,以维持其生存,保证劳动力和兵役的供应。民主改革后,农奴主阶级被废除。参见“差岗地”、“马岗地”、“吉约其约”、“吉美其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