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民主改革

更新时间:2024-09-12 15:34

1959年3月10日,西藏上层反动集团公然撕毁了1951年5月签订的《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简称“十七条协议”),悍然发动了旨在分裂祖国的全面武装叛乱。1959年3月22日,在北京的西藏工委书记张经武向西藏工委传达了《中共中央〈关于在西藏平息叛乱中实现民主改革若干政策问题〉的指示》。1959年3月28日,中央政府宣布解散西藏地方政府,由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行使西藏地方政府职权,领导西藏各族人民一边平叛一边进行民主改革,使百万农奴翻身获得了解放。

解放西藏

中央人民政府与原西藏地方政府签订了和平解放西藏的《十七条协议》(全称: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但西藏的社会制度仍然是“政教合一”的僧侣贵族专政的封建农奴社会。只占人口5%的三大领主(贵族、寺庙、反动地方政府),霸占了西藏几乎全部耕地、牧场和绝大部分牲畜,并占有大量的农奴和奴隶。农奴和奴隶终年不得温饱,领主可以任意役使甚至杀害他们。

《十七条协议》第四条规定:

对于西藏的现行政治制度,中央不予变更。达赖喇嘛的固有地位及职权,中央亦不予变更。各级官员照常供职。

第十一条规定:

有关西藏的各项改革事宜,中央不加强迫。西藏地方政府应自动进行改革,人民提出改革要求时,得采取与西藏领导人员协商的方法解决之。

以达赖喇嘛为首的上层农奴主反动集团自西藏解放以来一直蓄意破坏协定,企图改变西藏政治制度。

反动叛乱

原西藏上层反动集团撕毁了《十七条协议》,发动了武装叛乱,他们打着“反对汉人”的旗号,阴谋分裂祖国,反对西藏百万农奴强烈要求的社会改革。他们的叛乱,很快就被人民解放军在广大农奴的支持和配合下平息,这为在西藏顺利进行民主改革创造了有利条件。

改革开始

民主改革是分阶段、有步骤进行的。

第一步是开展“三反”(反对叛乱、反对乌拉差役制度、反对人身依附制度)和减租减息运动。在农村,对于参加叛乱领主的土地实行“谁种谁收”的政策;对于未叛乱领主的土地,实行“二八减租”(领主得二,佃户得八)。同时,解放家奴,废除人身依附。在牧区,对于参加叛乱牧主的牲畜,由原放牧的牧民放牧,收入归放牧的牧民所有;对于未参加叛乱牧主的牲畜,仍归牧主所有,但减少牧主的剥削,增加牧民收入。

第二步是对参加叛乱领主的生产资料实行没收,分配给贫苦农、牧民;对于未参加叛乱的领主,采取赎买的政策,国家出钱赎买他们的生产资料,无偿分配给贫苦农、牧民,农、牧主也分得一份生产资料。

由于这些政策、办法和措施,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因而得到了各阶层人民,首先是贫困农奴和奴隶的欢迎,也争取了更多的上层人士的理解和合作,保证了西藏民主改革顺利进行。到1960年底,西藏基本完成了土地改革,全区各地普遍建立了共产党领导下的农牧民协会、平叛保畜委员会等群众组织,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各级人民政权。

西藏民主改革彻底废除了封建农奴主所有制,确立了农牧民的个体所有制度。广大农奴分得了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废除了农奴对农奴主的人身依附。千百年来被当作“会说话的牛马”的农奴和奴隶,挣脱了身上的锁链,第一次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人”,成为自己命运和西藏社会的主人。

民主改革

废除封建农奴主的土地所有制

实行土地改革,废除封建农奴主的土地所有制,使农奴和奴隶成为土地的主人。1959年9月21日,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通过《关于废除封建农奴主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的决议》,决定对参加叛乱的农奴主的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一律没收,分配给农奴和奴隶;对未参加叛乱的农奴主的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由国家出钱赎买后,分配给农奴和奴隶。据统计,在民主改革中,国家共支付4500多万元对1300多户未参加叛乱的农奴主和代理人的90万亩土地和82万多头牲畜进行赎买。共没收和赎买农奴主土地280多万亩,分给20万户、80万农奴和奴隶,农奴和奴隶人均分得土地3.5亩多。世代为奴的劳动人民站在属于自己的土地上彻夜狂欢,他们欢呼:“达赖的太阳照在贵族身上,毛主席的太阳照在我们穷人的身上。现在达赖的太阳下山了,我们的太阳升起来了。” 西藏百万农奴和奴隶第一次成为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的主人,焕发出了空前的生产和生活热情,迅速改变了西藏的社会面貌和生活条件。据统计,土改基本完成的1960年,西藏全区的粮食总产比1959年增长12.6%,比土改前的1958年增长17.5%。牲畜存栏头数1960年比1959年增长10%。在民主改革中,西藏建立起第一个供销社、第一个农村信用社、第一所民办小学、第一所夜校、第一个识字班、第一个电影放映队、第一个医疗卫生机构。1959年底,拉萨市区建立居民委员会28个,先后安置8700多名贫苦游民和乞丐就业,救济8500多名生活困难的贫民,收容120多名孤、老、病、残者。1960年,纳金水电站建成发电,拉萨普通市民首次用上了电灯。1959年至1960年两年内,西藏建立起几十个现代化小型工厂,培养了2万多名藏族工人。90%的县通了公路,公路全长达到1.25万多公里。

废除政教合一制度

废除政教合一制度,实行政教分离和宗教信仰自由。民主改革对参加叛乱的寺庙的土地、耕畜等生产资料一律没收,对没有参加叛乱的寺庙的生产资料实行赎买政策。在民主改革中,一方面,明令规定切实保护宗教信仰自由和爱国守法的寺庙,保护人民有当僧尼的自由和僧尼还俗的自由,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不受干涉,保护有历史意义的寺庙和文物古迹。另一方面,实行“政治统一,信教自由,政教分离”的方针,废除寺庙在经济、政治上的一切封建特权,废除寺庙的封建占有、封建剥削、人身奴役以及寺庙内部的封建管理和等级制度,保障各教派在政治上一律平等;寺庙内的公共资金和财产实行民主管理,作为生产基金和供给寺内僧尼的生活与正常宗教活动之用;寺庙的僧尼按劳动力情况分得的土地,由寺庙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组织生产;寺庙内收入不够正当开支时,由政府予以补助。通过民主改革,西藏所有寺庙均选出了管理委员会,实行民主管理。民主改革去掉了宗教被封建农奴制玷污了的东西,恢复了宗教的本来面目,有效保障了西藏人民宗教信仰的自由,也为西藏实行人民民主的政治制度奠定了基础。

建立人民民主政权

建立人民民主政权,保障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废除封建农奴制度后,翻身解放的西藏各族人民建立起人民民主政权。到1960年底,西藏成立了1009个乡级政权、283个区级政权,78个县(包括县级区)和8个专区(市)建立了人民政权。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干部达到1万多人,其中乡级干部全是藏族,区级干部90%以上是藏族,300多名藏族干部担任了县以上领导职务。4400多名翻身农奴和奴隶成长为基层干部。1961年,西藏各地开始实行普选。昔日的农奴和奴隶破天荒第一次获得当家作主的权利。百万翻身农奴和奴隶穿着节日盛装,手捧哈达,兴高采烈地参加投票,以极大的政治热情和高度负责的精神行使民主权利,选举产生了基层各级权力机关和政府。1965年8月,西藏乡县选举工作完成,有1359个乡、镇进行了基层选举,有567个乡、镇召开了人民代表会议,西藏约92%的地方建立了以翻身农奴和奴隶为主的乡人民政权,54个县召开了第一届人民代表会议,选出了正副县长,建立了县人民委员会。1965年9月,西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成功召开,西藏自治区正式宣告成立。出席大会的301名代表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代表占80%以上,西藏上层爱国人士和宗教界人士占11%多,藏族代表中绝大多数是翻身农奴和奴隶。人民民主政权的建立为西藏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障。通过波澜壮阔的民主改革,仅用了短短几年的时间,就消灭了在西藏延续数个世纪的封建农奴制度,迅速荡涤了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污泥浊水,使百万农奴和奴隶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各方面获得了解放,使西藏社会的面貌焕然一新,开创了西藏发展的新纪元。这是西藏社会进步和人权发展史上划时代的重大变革,为西藏社会的跨越式发展确立了崭新的起点。

意义

这是西藏历史上最广泛、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西藏从此废除了黑暗的封建农奴制,建立起全新的社会制度,人民实现翻身解放,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开启了西藏人民当家作主的新时代,谱写了人类文明史上的光辉篇章。

民主改革以来,在中央人民政府的关怀和全国人民的支援下,西藏各族人民以主人翁的姿态迸发出创造美好生活的巨大热情,推动西藏经济社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各项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历史性成就。

社会制度实现了历史性跨越

社会制度实现了历史性跨越。西藏人民当家作主权利有了制度保障。1965年,西藏自治区成立,标志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西藏全面确立,实现了西藏社会制度从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向人民民主的社会主义制度的历史性跨越,西藏人民从此进入了当家作主的新时代。昔日的农奴和奴隶从此享有了平等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和自主管理本地区和本民族事务的政治权利。西藏人民与全国各族人民一样,享有了国家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所有权利。他们依法直接选举县、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并由这些代表选举出席全国和自治区、市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依法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参与管理国家和地方事务的权力。2007年,在西藏的自治区、地(市)、县、乡(镇)四级换届选举中,参选率达到96.4%,有些地方参选率达到100%。经过直接和间接选举产生的34000多名四级人大代表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占94%以上。目前,在全国人大代表中,西藏自治区有20名代表,其中12名为藏族公民,门巴族、珞巴族公民各1名。

西藏人民自主管理本民族本地区事务的权利受到保障。1965年以来,西藏自治区历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和人民政府主席都由藏族公民担任,各级人大常委会和政府的主要领导都是藏族公民。西藏自治区各级检察院和法院的主要负责人也均由藏族公民担任。目前,在自治区、地(市)、县三级国家机关组成人员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公民占77.97%。

西藏自治区不仅享有省级国家机关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力,而且有权根据本地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决定本地的事务,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指示,如有不适合西藏地方实际情况的,西藏自治机关可以报请批准变通执行或停止执行。据统计,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自1965年以来,共制定了250余件地方性法规和具有法规性质的决议、决定,内容涉及政权建设、经济发展、文化教育、语言文字、司法、文物保护、野生动植物和自然资源保护等许多方面,有效地维护了西藏人民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各方面的特殊权益,促进了西藏各项事业的发展。

经济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

经济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社会面貌日新月异。50年来,中央政府为促进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对西藏实施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在财力、物力、人力等方面给予强有力的支持。据统计,仅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1951年至2008年,国家就累计投入1000多亿元。1959年至2008年,中央财政向西藏的财政转移支付累计达到2019多亿元,年均增长近12%。其中,2001年至2008年累计达1541多亿元。1994年以来,中央先后安排60多个中央国家机关、全国18个省市和17个中央企业对口支援西藏经济建设,截至2008年底,已累计投入对口援藏资金达111.28亿元,安排6056个对口援藏项目,选派3747名援藏干部进藏工作。在中央的关怀和全国的支援下,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突飞猛进。据统计,1959年至2008年,西藏生产总值由1.74亿元增长到395.91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65倍,年均增长8.9%。1994年以来,西藏生产总值年均增长达到12.8%,高于全国同期年均增长水平。1959年至2008年,西藏人均生产总值由142元提高到13861元,增加13719元。

旧西藏没有一条公路,如今,以公路建设为重点,航空、铁路、管道运输协调发展,形成了以拉萨为中心的四通八达的交通运输网络。2008年,西藏基本实现了县县通公路,公路通车里程达到5.13万公里,比1959年的0.73万公里增加4.4万公里;客运量比1959年增加近107倍;货运量比1959年增加11倍以上。以水电为主,地热、风能、太阳能等多能互补、点多面广的能源体系逐步建成。1959年至2008年,西藏发电量年均增长16.8%,目前已有近210万人用上了电,占总人口的73%。在农村推广清洁能源,4.3万户农牧民用上了沼气。通讯事业快速发展,基本实现了县县通光缆、乡乡通电话。固定及移动电话用户总数达到156.2万户,电话普及率达到每百人55部。

旧西藏农牧业基本靠天吃饭、靠天养畜,而今,农牧业现代化程度大幅提高,防灾抗灾能力显著增强,科技贡献率达到36%。粮食产量由1959年的18.29万吨增加到2008年的95万吨;粮食平均亩产由1959年的91公斤提高到2008年的近370公斤;年末牲畜存栏数由1959年的956万头(只)增加到2008年的2400余万头(只)。旧西藏没有现代工业,如今,西藏已初步形成了以优势矿产业、建材业、民族手工业、藏医药业为支柱,包括电力、农畜产品加工、饮食品加工制造等在内的富有西藏特色的现代工业体系。2008年,西藏工业增加值已从1959年的0.15亿元增加到29.68亿元。现代商业、旅游、饮食服务、文化娱乐等在旧西藏闻所未闻的新兴产业飞速发展,成为西藏第一大产业。

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

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生存和发展状况得到极大改善。民主改革前,西藏农牧民没有生产资料,几乎终身负债,根本谈不上纯收入,2008年西藏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176元,1978年以来年均增长10.1%,2003年以来年均增长达到13.1%。2008年,西藏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2482元,比1978年的565元增长21倍。民主改革前,西藏90%以上的人没有自己的住房,农牧民居住条件极差,城镇居民人均不足3平方米。当时的拉萨城区仅有2万人,而城周围居住在破烂帐篷里的贫民和乞丐就有近千户人。而今,西藏人民的居住条件得到了巨大改善。通过推进新农村建设、实施安居工程,已有20万户、百万农牧民住进了安全适用的新房。2008年,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达到22.83平方米,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达到33.00平方米。目前,从城市到农村都已初步建立起社会保障体系。2008年西藏“五保户”的供养标准达到1600元。2006年西藏人均收入低于800元的农牧民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农牧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和平解放前,西藏没有一所现代医疗卫生机构,只有3所设备简陋、规模很小的官办藏医机构和少量私人诊所,从医人员不足百人,加上农牧区的近300名民间藏医,全区平均每千人不到0.4名医务人员。天花、霍乱、性病、斑疹伤寒、猩红热、破伤风等疾病时常流行。和平解放后特别是民主改革后,中国政府采取各种措施预防疾病,很快就使一些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疾病基本得到控制。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西藏消灭了天花,各类传染病、地方病发病率大幅度下降。现在,西藏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全覆盖,并逐步建立了以免费医疗为基础的农牧区医疗制度,农牧民免费医疗补助人均达到140元。2008年,西藏共有卫生机构1339个,比1959年增加1277个;实有病床床位7127张,比1959年增加6647张;卫生技术人员9098人,比1959年增加8307人;每千人病床数和卫生技术人员数分别达到了2.50张和3.05人,比1959年分别增加2.11张和2.41人。随着医疗卫生条件的改善,西藏的人均预期寿命由和平解放时的35.5岁增加到67岁。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西藏有80岁至99岁的老人13581人、百岁以上的老人62人,是中国人均百岁老人最多的省区之一。西藏总人口由1959年的122.8万人增加到2008年的287.08万人,其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人口占95%以上。近50年是几个世纪以来西藏人口增长最快的时期。

传统民族文化得到保护和弘扬

政府采取有力措施,促进藏语文的学习、使用和发展。西藏实行藏、汉语文并重,以藏语文为主。目前,所有农牧区和部分城镇小学实行藏汉文同步教学,主要课程用藏语授课。中学阶段也同时实行用藏语和汉语授课,并坚持在内地西藏中学开设藏语文课。在高校和中等专业学校的招生考试中,藏语文作为考试科目,成绩计入总分。西藏自治区成立以来,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法规,西藏各级政府包括政府所属部门下达的正式文件和发布的公告都使用藏、汉两种文字。在司法诉讼程序中,对藏族诉讼参与人,都使用藏语文审理案件,法律文书也使用藏文。各单位的公章、证件、标识以及机关、厂矿、学校、车站、机场、商店、宾馆、餐馆、剧场、旅游景点和体育场馆、图书馆等的标牌和街道、交通路标等均使用藏、汉两种文字。西藏人民广播电台自1959年建台以来,始终以办好藏语广播为重点,目前共开办有42个藏语(包括康巴语)节目(栏目),藏语新闻综合频率每天播音达21小时15分钟,康巴语广播频率每天播音17小时50分钟。西藏电视台卫视频道开播后,专门开设藏语频道。2007年10月1日藏语卫视实现了24小时滚动播出。目前,西藏有14种藏文杂志、10种藏文报纸。藏文于1984年实现了信息化处理,并开发出与汉英兼容的藏文软件操作系统。藏文编码国际标准于1997年获得通过,成为中国少数民族文字中第一个具有国际标准的文字。

国家组织编辑出版了中国戏曲志、中国民间歌谣集成、民族民间舞蹈集成、谚语集成、曲艺集成、民族民间歌曲集成、戏曲音乐集成、民间故事集成等十大文艺集成志书西藏卷,及时抢救和有效保护了西藏大量重要文化遗产。国家将整理出版大型口头说唱英雄史诗《格萨尔王传》作为重点科研项目予以资助,现已搜集300余部,整理出版藏文版62部、汉译本20多部,并有多部被译成英、日、法文出版。民主改革后,布达拉宫、大昭寺、哲蚌寺、色拉寺、甘丹寺、扎什伦布寺、萨迦寺等均被列为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央和西藏地方财政先后安排7亿多元,用于修复开放一批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各教派的重点寺庙。1989年到1994年,国家拨出5500万元和大量黄金、白银等珍贵物资对布达拉宫进行了一次大的维修。2001年起,又拨专款3.3亿元,用于维修布达拉宫、罗布林卡、萨迦寺三大文物古迹。2007年,中央政府再次拨出5.7亿元,用于“十一五”时期(2006-2010年)对西藏22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全面维修保护。这在中国文物保护史上是空前的。

西藏人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受到保护。目前,西藏共有1700多处各类宗教活动场所,住寺僧尼约4.6万人,充分满足了信教群众的需求。寺庙学经、辩经、受戒、灌顶、修行等传统宗教活动和寺庙学经考核晋升学位活动正常进行。据不完全统计,西藏现有60余座学经班,学经僧人约6000人。活佛转世作为藏传佛教特有的传承方式得到国家的尊重。西藏的宗教活动多种多样,宗教节日频繁举行。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藏陆续恢复了各教派各类型宗教节日40余个。僧俗信教群众每年都组织和参加萨噶达瓦节、雪顿节等各种各样的宗教和传统活动。

现代教育和新闻文化事业全面发展

现代教育和新闻文化事业全面发展,人民的文化教育水平不断提高。旧西藏没有一所现代意义上的学校,适龄儿童入学率不足2%,文盲率高达95%。50年来,国家投入大量资金发展西藏教育事业,使西藏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城乡免费义务教育。从1985年开始,在农牧区实行以寄宿制为主的中小学校办学模式,并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农牧民子女实行包吃、包住、包学习费用的“三包”政策。2008年,西藏73个县(市、区)已全部实现普及六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文盲,其中70个县完成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文盲率下降到2.4%。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8.5%,初中入学率达到92.2%,高中入学率达到51.2%。据统计,西藏现有小学884所、普通中学117所、教学点1237个。2008年,西藏人均受教育年限已达6.3年。2008年,西藏有本专科院校6所,在校学生近3万人,高等教育入学率已达19.7%。还有中等专(职)业学校10所,在校生2.1万人。20多年来,全国先后有20个省、直辖市的28所学校开办内地西藏班(校),有53所内地重点高中、90多所高等学校招收西藏班学生,累计招收初中生36727人,高中(中专)生30370人,高校本专科生1.2万余人,为西藏培养输送了1.8万余名各级各类建设人才。目前,内地西藏班在校生总数18640人。现代科学技术迅速发展,科技队伍不断壮大,2007年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达到46508人,其中,以藏族为主的少数民族技术人员达31487人。一批博士、硕士、科学家、工程师等高级人才脱颖而出,成为推动西藏发展的生力军。

现代新闻文化事业从无到有,迅速发展。西藏现有2家图书出版社、2家音像出版社,有各类印刷厂35个,有公开发行的报纸23种、期刊34种,全区7个地市都有藏汉两种文字的报纸。西藏有广播电视台9座,中波广播转播台39座,县级以上调频广播转播台76座,县级以上(含口岸)电视转播台80座,有线电视转播台76座,乡(镇)广播电视“村村通”站9111座。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分别从1978年的18%和2%上升到2008年的88.8%和89.9%,实现了全区乡(镇)、行政村通广播电视的目标。西藏现有电影放映机构564个,管理机构82个,农牧区放映队478个,放映点7697个,电影放映已覆盖到98%的行政村,全区农牧民每月人均看电影1.64场。目前,西藏共有各级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站)257个,各类专业文艺演出团体10个,民间艺术团18个,群众性业余演出团体660个。新闻文化事业的发展为人民群众了解新闻、获取信息和休闲娱乐创造了条件,丰富了西藏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

历史资料

旧西藏占人口不到5%的官家、贵族和寺院上层僧侣等农奴主,占有西藏几乎全部耕地、牧场和绝大部分牲畜。农奴超过旧西藏人口的90%。农奴主占有农奴的人身,把农奴当作自己的私有财产随意支配,可以买卖、转让、赠送、抵债和交换。1950年的西藏有100万人口,其中没有住房的就达90万人。

农奴主用差役和高利贷对农奴进行残酷的剥削,仅当时西藏地方政府征收的差税种类就达200多种。农奴为农奴主支的差,占农奴户劳动量50%以上,高者可达70%到80%。藏族民谚中描写道:“农奴身上三把刀,差多、租重、利钱高;农奴面前三条路,逃荒、为奴和乞讨”。

农奴成年累月地辛勤劳动,却连温饱也得不到保障,经常要靠借高利贷勉强糊口,高利贷年利率高达20%到30%,使借贷者利滚利,造成永远还不完的“子孙债”和以借贷人和担保人全部破产而告终的“连保债”。

西藏地方统治者制定了一系列法律以维护农奴主的利益。旧西藏通行了几百年的《十三法典》和《十六法典》,将人分成三等九级,明确规定人们在法律上的地位不平等。农奴主运用成文法或习惯法,设立监狱或私牢。地方政府有法庭、监狱,大寺庙也设法庭、监狱,领主还可在自己的庄园私设监狱。刑罚极为野蛮残酷,如剜目、割耳、断手、剁脚、抽筋、投水等。

纪念日

西藏立法机构2009年1月19日表决通过了一项议案,决定设立“西藏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以纪念50年前在西藏进行的民主改革。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列确宣布,出席西藏自治区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的382名代表一致表决同意,将每年的3月28日设为西藏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表决前,列确分别用藏语和汉语宣读了《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关于设立西藏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的决定(草案)》。

列确强调,本次会议应到代表434名,实到382名,表决“符合法定人数”。

62岁的人大代表、亚美民族手工业产品有限公司总裁格桑认为设立这样一个纪念日“很有必要”。

格桑的父母都是农奴。他的儿时记忆,就是无鞋穿、补丁衣服和农奴主的皮鞭。如果不小心冒犯了农奴主,至少要被抽打50下。“1954年楚河泛滥,淹没农田,农奴主仓库中粮食堆积如山,但许多骨瘦如柴的农奴却被饿死了。”

但十四世达赖喇嘛却宣称,在过去,“西藏人生活在佛光下的和平和惬意之中”。

史料表明,西藏自13世纪起成为中国的一部分。新中国成立后的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签署了和平解放西藏的协议。1955年,西藏自治区筹委会成立。与此同时,广大民众提出实行民主改革,也有一部分中上层人士表示对西藏旧社会制度作全面改革。长期以来,西藏实行“政教合一”的封建领主专政制度,其代表人物是达赖喇嘛等宗教上层人士。比欧洲中世纪的制度还要黑暗的封建农奴制度已经在雪域高原上延续了上千年。

西藏档案馆保存的史料表明,旧西藏占人口不到5%的官家、贵族和寺院上层僧侣等农奴主,占有西藏的全部耕地、牧场、森林、山川以及大部分牲畜。超过旧西藏人口90%的农奴被农奴主当作私有财产,可以随意买卖、转让、赠送、抵债和交换。农奴主还可在自己的庄园私设监狱。刑罚包括剜目、割耳、断手、剁脚、抽筋、投水等。

1733年,达赖喇嘛系统的寺院有3150座,属民121440户,他们负担了沉重的差税劳役。十四世达赖家族所属庄园的老人回忆说,他们还记得1959年前一些农奴在服差役时被领主活活打死。

虽然毛泽东曾在1956年写信给达赖喇嘛,表示不准备立即在西藏进行民主改革,但达赖喇嘛等旧西藏上层集团和一些农奴主仍在1959年3月发动了企图永远保存农奴制的武装叛乱,达赖本人逃到印度并成立“流亡政府”。

在这种情况下,中国政府在西藏开始进行民主改革,废除“政教合一”下的封建农奴制,使百万农奴和奴隶获得了人身自由,分得土地,并享有法律所规定的政治权利。

西藏自治区档案馆历史处从事档案研究近30年的索朗旺堆说:“过去有一首藏族民谚形容农奴的生活‘农奴身上三把刀,差多、租重、利钱高;农奴面前三条路,逃荒、为奴和乞讨’。旧西藏农奴居住在世界最高处,却生活在世界最底层。”

3月28日,中国政府宣布解散西藏地方政府,由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行使西藏地方政府职权,在西藏正式开启民主改革,废除“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使百万农奴和奴隶获得了人身自由,分得土地,并享有法律所规定的政治权利。

参与叛乱的贵族们的财产被分给农奴,政府还对其他农奴主的财产进行赎买。

同为本届人大代表的新杂·丹增曲扎回忆说:“当时人们从家里拿出地契放在一起烧,然后通宵达旦地围着火跳锅庄。”

然而,很多年轻人对那段历史很不了解。“‘3·14’事件的参与者中,就有很多是不明真相的年轻人。”

格桑说:“如果他们了解旧社会的苦难,他们就会更加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

“这也是为什么我们需要设立这样一个纪念日。”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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