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09 15:17
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是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2018年11月19日上午,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举行挂牌仪式。
(一)执行国家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建设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研究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区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提出优化全区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建设布局、结构调整、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的政策建议,推动相关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承担全区工业和信息化交流合作和招商引资工作。
(三)负责提出全区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和自治区用于全区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领域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全区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建设的运行、调度工作。监测、分析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建设的运行态势和质量,进行预测预警、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加强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会同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涉及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煤、电、油、气、运、数据等生产要素的调度保障工作。
(五)负责统筹推进全区数字经济和大数据应用发展,指导协调信息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数据资源标准规范、管理体系和数字经济治理体系。负责政府和社会公共数据资源管理服务。负责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指导协调推进网络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各行业数字化转型发展,促进信息消费。
(六)负责统筹推进全区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区重大信息化工程的规划、布局,负责组织推进全区电子政务建设,统筹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负责国家和自治区预算内政府信息化项目技术论证和符合性审查。统筹通信业需求侧研究和管理,联系在藏基础电信企业工作,指导协调自治区级信息化企业发展。
(七)推动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行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指导工业和信息化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相关领域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和推进品牌战略工作。
(八)负责全区工业、数字经济和信息化领域的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参与制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和污染控制政策。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审工作,提出评审意见。协调解决工业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相关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承担工业领域国防动员工作。
(九)负责原材料、消费品、装备、电子信息等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工作。承担矿业、化工(不含炼油、煤制燃油和燃料乙醇)、建材业等重工业的行业管理。承担食品业、药业、天然饮用水产业、民族手工业等行业管理。组织协调装备制造业发展,指导先进技术装备的消化吸收创新。负责盐业行业管理、国防科技工业行业管理、国防信息动员工作。负责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工艺美术大师评选。
(十)负责全区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引导中小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结构调整。提出国家和自治区用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安排意见。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促进中小企业融资和担保的政策、措施,推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指导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和中小企业对外交流合作。
(十一)负责全区工业园区的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工业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组织实施工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计划,指导工业园区管委会提升园区管理水平。
(十二)统一配置和管理全区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行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三)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理工作。
(十四)完成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应围绕贯彻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网络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转方式、调结构、促升级、防风险、补短板、增后劲为着力点,不断加强、优化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建设管理和服务职能。一是更加注重从工业和信息化单一层面,进一步扩展延伸到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建设等层面,通过管规划、管政策、管标准,强化更为宏观的管理和服务。二是更加注重围绕国家和自治区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建设的任务安排,推动服务和管理下沉,更好发挥经济和信息化建设推动和服务实体经济的动能。三是更加注重按照简政放权要求,下放管理和服务职能,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逐步减少并依法规范事前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断优化发展环境。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1)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国民经济的运行调度工作。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负责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建设的运行调度工作,会同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涉及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煤、电、油、气、运、数据等生产要素的调度保障工作。(2)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投资综合管理职责,负责拟订全区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措施,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目录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明确投资审批、核准、审核的范围、标准和程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按规定权限负责审批、核准、审核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需要报国家审批、核准、审核的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会同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上报。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涉及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性建设资金的项目,由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提出规模、方向和资金安排的意见,由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筹平衡。由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组织实施的项目,投资计划由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制定并联合下达。(3)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行业管理部门拟订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的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及政策、措施,制定统一的制度、规范和程序,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推动发展和规范第三方评估机构。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审批、核准、审核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进行节能评审,提出评审意见;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评审意见,在与能源消费总量、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衔接平衡后,出具节能审查意见。
2.与自治区党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职责分工。自治区党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网络舆情管控、网上正能量传播、网络信息安全协调管理和信息化推进方面的规划布局等工作。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履行信息化建设行业管理职责,负责全区信息化建设工作的规划、组织、指导和监管,协调解决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指导协调工业控制系统网络安全。
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制定机关管理有关制度和工作计划。承担信息、保密、安全、信访、档案、督查、政务公开、新闻发布等工作。负责机关事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等工作。
政工人事处(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全区经济和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政策法规处
负责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建设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研究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起草重要文件和综合性文稿。拟订和修订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和相关行业准入条件并组织实施。承担工作领域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指导工业设计工作。牵头推进深化改革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依法行政有关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
规划发展处(节能环保处)
组织拟订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提出全区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和自治区用于全区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领域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提出审批、核准、审核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实施工业领域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审工作,提出评审意见。指导支持以西藏自产原料为主的特色加工业和传统优势产业发展。承担产业扶贫开发工作。
经济运行处
监测、分析全区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运行态势和质量,进行预测预警、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加强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煤、电、油、气、运、数据等工业生产要素的高度保障工作。参与能源、工业生产要素价格制定工作。协调推进工业领域现代物流业发展。统筹工业应急管理、产业运行安全和国防动员工作,组织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承担减轻企业负担相关工作。
中小企业处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提出国家和自治区用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计划建议,引导中小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结构调整。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创业创新的政策、措施,推动企业技术、产品、管理等创新。参与拟订促进中小企业融资和担保的政策、措施,推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指导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和中小企业对外交流合作。
数字经济发展处(政务数据服务处)
负责拟订全区数字经济和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数据资源管理标准。负责自治区政务信息化公共基础设施的管理和服务,负责政府和公共数据综合管理与开发利用、共享,发掘数据资源要素潜力,推动大数据应用发展。负责全行业数字化转型发展,促进信息消费。负责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负责工业控制系统网络安全,负责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承担大数据产业、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和行业管理。
原材料工业处
拟订石油化工(不含炼油)、煤化工(不含媒制燃料和燃料乙醇)、有色、黄金、建材、民爆及新材料等工业行业发展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和销售许可的审批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仓储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消费品工业处(自治区盐务管理局)
拟订轻工、食饮品、药品、纺织、天然饮用水、民族手工业等消费品工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绿色食饮品、藏药业重大科研项目,推动科技创新、绿色发展。承担藏药材等扶持项目管理,组织推动藏药产业发展。指导民族手工业发展。指导工艺美术大师评选工作。负责自治区药品储备管理工作。承担推动自治区天然饮用水产业发展工作。承担盐业和国家储备盐行政管理工作,管理全区食盐专营工作,负责审核食盐生产、批发企业资质。
信息化推进处(自治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办公室)
负责全区信息化建设工作的组织、指导、标准,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和实施统筹推进全区信息化建设发展的相关政策、标准。负责提出全区信息化重大工程的规划、布局意见及投资计划,协调推进有关工程建设。负责国家和自治区预算内政府信息化项目技术论证和符合性审查。负责组织推进全区电子政务建设。负责自治区国防信息动员工作。
高新技术产业处(自治区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
拟订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领域技术进步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和推进品牌战略工作,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指导推动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指导工业领域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按规定权限提出审批、核准、审核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技术装备发展和创新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引进先进技术装备的消化吸收创新,推动新能源汽车等相关领域政策实施。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开展国防科技工业发展情况调研,提出政策建议。拟订我区国防科技工业发展规划,落实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协调全国国防科技工业系统开展援藏工作,普及国防科工知识,组织相关业务培训。
产业园区发展处(经济合作处)
拟订全区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工业园区合理布局,推进工业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指导推进全区工业园区产业集聚、优化升级、发展评估、功能转型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工作。提出全区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领域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的政策建议,统筹全区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领域经济合作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承担全区工业、信息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合作交流和招商引资工作。承担产业园区发展监测运行分析,提出政策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口岸建设管理工作。
纪检组(监察室)
纪检组(监察室)为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派驻机构。负责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后勤服务中心
负责厅机关后勤保障工作。
自治区信息资源中心
负责全区信息化建设经常性技术支撑工作;负责全区电子政务网络的组织建设和运行维护工作;负责全区重要信息系统、数据库的资源整合和数据共享工作;负责促进各部门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负责全区信息技术应用标准规范,组织开展信息化教育培训;负责全区重要网络与系统信息安全的技术保障工作。承办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局
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无线电管理的法律法规。统一配置和管理全区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行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郭翔:党组书记
主持全厅全面工作。
徐龙海:党组成员、副厅长
分管人事处(机关党委)、高新技术与节能环保处、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兼任机关党委书记。
肖烟:党组成员、副厅长
分管办公室(法规研究室)、中小企业处、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局。
黄颖:党组成员、副厅长
分管规划发展与工业园区处、原材料工业处(安全生产处)。
旺堆:党组成员、副厅长,自治区数据管理局局长
分管信息化与数字经济处、数据政策规划处、数据业务发展处。兼任机关工会主席。
央珍:党组成员、副厅长
分管经济运行与合作交流处、消费品与装备工业处(自治区盐务管理局)。
吕学升:党组成员、副厅长,第23批博士服务团成员
分管自治区信息资源中心。协助分管高新技术与节能环保处。
参考资料:
2021年7月,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无线电管理局入选西藏自治区双拥模范单位拟表彰对象(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