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之光

更新时间:2023-05-24 08:54

“西部之光”访问学者是中组部、教育部、科技部、中国科学院联合实施的一项西部地区人才培养计划,每年从西部地区选派一批中青年科研骨干到中央国家机关所属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进行为期一年的研修。

选派对象要求

培养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献身西部的精神,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年龄在 45 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曾独立主持或参与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取得了绩效;符合接收单位提出的有关条件。

选派程序

“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的选派工作程序为:本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根据专家的评审意见,由省委组织部研究审定后报送中组部人才工作局。

有关待遇

中组部按每人每年 3 万元的标准拨付经费,由接收单位统一掌握使用,主要用于访问学者食宿补贴。访问学者研修期间的有关培养费用,由接收单位负责。派出单位承担访问学者两次往返差旅费,并负责购买访问学者学习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访问学者研修期间在派出单位的待遇不变。

从2008年起,中组部、科技部、中科院按每人每年资助标准由3.5万元提高到4.5万元,包括培养费、差旅费和食宿补贴,其中3万元用于食宿补贴,1.5万元用于补贴指导费用以及调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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