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08 11:57
观音传说,浙江舟山地方民间传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
早在南宋宝庆年间(1225—1227)的《昌国县志》中,就有“梅岑山(今普陀山)观音宝陀寺”的记载。南宋孝宗乾道年间《四明图经》中“日僧慧锷送观音”的记载则更早。由此开始,《不肯去观音》的传说一直流传至今。 元代西域僧盛熙明著《补怛洛迦山传》,其中记录有《善财一十八参观自在》《观世音三十三现身随类说法》《唐大中梵僧潮音洞前燔十指亲睹大士现身说法》等传说,明清以来的《普陀山志》记述观音灵异传说更多。民国十二年(1923)编的《普陀洛迦新志》专设“灵异门”,记录各类观音灵异传说68则。除其中古志书所载之外,明万历年间又有《南海观音全传》一书出现,民国初年更有《观音得道》话本流传民间。
传说中观音生活于其中的观音道场,其大自然显得灵动,赋予生命,比如莲花洋的铁莲花、普陀山的红蛇、千步沙的金沙、潮音洞的浪涛、西天的石龟、佛顶的雾等,观音道场的海山之景,通过百姓的观音传说而显得灵动,有了生命。这种因观音传说和山海兼美的自然景观,在中国是具有独特价值的。观音传说把观音描写得大慈大悲,救苦救难而又法力无边,有求必应。对于观音的赞美,虽然反映了一定时期人民的幼稚的幻想,但是,不能不看到其中宗教的欺骗性,特别是有些作品中所宣扬的因果报应、命由天定、神灵显圣等浓厚的封建迷信观念,更要批判地予以接受。如前所述,在旧社会,当人们生逢绝路之时,幻想着观音菩萨的种种神威,这正反映了人们期盼得到解救和改变不幸命运的心态。观世音是不存在的,这种幻想也显然不可能成为现实。一些人宣扬观世音能“显圣”,其实质是对无力抗拒的社会现实的一种回避。统治阶级也正是以此利用观音“显圣”来麻痹人民甚至进一步对苦难的大众进行搜刮压榨。
在民间也有许多传说故事深刻地揭露了所谓观音“显圣”、“救苦救难”的欺骗性。湖北崇阳县流传的《观音“显圣”》便揭穿了当年人们为观音“显圣”而抛金丢银,大叩响头的“内幕”。原来,这是一个地方土豪为了搜刮民财所导演的一场闹剧。那夜色里江船上出现的观音菩萨,并不是什么“大士下凡”,而是某个人的老婆所扮。大家抛在船上的钱,最终进了土豪的腰包。另一则云南巍山的《观音老母坐“莲台”》指出,那些信男信女为了坐“莲台”,很多人白白搭了性命。其实根本不存在什么观音坐“莲台”,所传的“莲台”,原来是躲在山顶岩涧里一条大黑蟒伸出的红舌头。后来,大蟒被人毒死,“莲台”也就不见了。上当受骗的人,懊悔不已。
观音传说在沟通海峡两岸同胞情谊、传播华夏传统文化方面具有特殊的作用,在美学、考古学、历史学、社会学、心理学等方面也具有很高的研究价值。
观音传说的独特意义,表现在不同文化层次的人们所共同传诵。千百年来,从唐朝的诗人王维和画家吴道子、阎立本,宋代的诗人陆游,元代的赵孟頫,明代的书画家董其昌,清代的学者全祖望等,以不同形式对观音进行歌咏和描绘,形成大量的价值独特的文化创作的以观音为题材的诗篇数以千计。
2008年以来,普陀山风景管委会每年投入500多万元经费,对观音传说和三大香会节的持续传承进行专项保护。
2019年11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舟山市普陀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获得“观音传说”项目保护单位资格。
2023年10月,观音传说被文化和旅游部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评估合格。
观音传说把佛教信仰中美好的成分融于现实社会,促进社会公平、和谐。传说中的观世音菩萨,能反观自身、洞察社会善恶、处处宣扬“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许许多多以观音为主角的传说,都以惩恶扬善、惩贪扬廉、抑富济贫、抑俗养性为宗旨对促进社会的公平、和谐具有重要意义。老百姓赋予观音以救苦救难的守护神形象,其在人们生活中的普遍性,如月印千江,这种形象,增加了人们对生活的信念,与自然灾害、邪恶势力搏斗的勇气,以及对理想社会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