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伦理学

更新时间:2023-05-23 08:39

规范伦理学是伦理学的基本形态之一。主要用哲学思辨的方法研究伦理问题,致力于揭示、发展和证明有可能指导人们的行为、行动和决定的基本道德原则,从事实出发,给实际生活以伦理上的指导,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属传统和主流的伦理学。其有关研究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和中国的先秦。许多人认为亚里士多德的《尼可马科伦理学》是第一部规范伦理学的著作,亚里士多德亦被尊为“伦理学之父”。经过中世纪直到近代,规范伦理学一直是伦理学的全部。从19世纪末到20世纪中期,规范伦理学不断受到描述伦理学和元伦理学的挑战而一度式微。由于社会生活要求伦理学要为生活提供价值指导和行为准则,而能够给予实际生活以价值指导的也只能是规范伦理学。如果离开规范伦理学及其研究,其他的伦理学形态也就没有存在的意义。故20世纪中期以后规范伦理学又重新成为伦理学的主流。

术语介绍

规范伦理学的任务,一方面在于说明我们人本身应遵从何种道德标准,才能使我们的行为做到道德上的善。从作为一个学科的特点来看,规范伦理学通常被区分为两个不同的部分:一般规范伦理学和应用规范伦理学。前者研究人类行为的合理性原则,主要是对诸如何种性质为善、何种选择为正确、何种行为是应受谴责的等最一般的问题进行批判性研究;后者研究具体的道德问题,试图用我们关于道德的一般原则来解释和说明我们面对具体道德问题时所应采取的正确立场。从伦理学家对道德本质所持的看法来看,规范伦理学又被区分为两种不同的理论:目的论伦理学和非目的论伦理学。前者坚持一种行为是否道德,受该行为的结果决定。在这个意义上,目的论伦理学又称为结果论伦理学。后者则坚持一种行为是否道德,受其结果以外的东西决定。在这个意义上,非目的论伦理学又称为非结果论伦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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