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7 22:53
认知定势是在认识活动中的一种主体能力。包括世界观、经验、知识和需要意识、价值观念及意志、情绪等诸方面的因素。苏联心理学家乌兹纳杰提出:“定势是主体整体的动力状态,是对某种积极性的准备状态。”(《定势的心理实验基础》)认识论领域中的认知定势,是积淀于主体生理和意识之中的一种认知势能。由认识活动的心理定势、经验定势和思维定势构成。心理定势表现为主体活动的意志和愿望,经验定势是认识活动中主体加工整合外部信息的经验摸式,思维定势是主体加工提炼外部知识和经验信息的思维模式,认知定势则是三者的统一。
心理定势在活动的基础上产生,经验定势在实践中形成和发展,思维定势在系统教育和训练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一定的认知定势,既作为内在的准则、规范、范例起作用,又作为必要的内部动力、张力和内部调节、控制因素起作用,并具有对信息的选择功能和“结合”、“同化”功能。认知定势可以成为主体接收新信息、发展新认识的重要能力,也可以成为限制主体认识的阻力。认知定势具有相对稳定性,其中价值观念是一种特别稳定的因素。若把某种认知定势的结构和功能僵化或凝固,往往使人们形成一种习惯性的、循环式的封闭型认知模式和思维模式。经验主义、教条主义就是认知定势僵化的典型表现。要摆脱这种状况,就必须不断实现认知定势的更新、重组或重构,用新的认知定势代替原有的认知定势。其中最重要的是要以具有科学性、批判性的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为核心,不断扩展和更新知识结构,改进和完善思维方法。认知定势的重组或重构,并不是对原有认知定势的绝对排斥和否定,而是舍其糟粕,取其精华的一种扬弃式的更新。